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龙门法庭全体干警主动加班加点,成功调解一起僵持长达三年的劳务合同纠纷,充分展现法庭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线,尽职担当的工作作风。

该案的起因要追溯到三年前,2023年6月,原告晋某承包了某材料公司粉碎煤矸石相关业务。因双方事前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对劳务计价标准、结算方式等事项约定模糊,合作结束后双方就十余万元的劳务费结算问题产生分歧。此后,原、被告双方反复协商数十次,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关系愈发紧张,当事人因此产生极大困扰。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晋某最终将某材料公司及该公司原负责人杨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延岚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始末与争议症结,了解到该案积怨时间长、双方对立情绪大,一纸判决难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为此,张延岚专委特别强调对该案要加大调解力度,全力以赴予以化解。

2026年9月18日上午,龙门法庭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现场,干警们采取“背靠背”精细化调解模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答疑解惑。一方面清晰阐明劳务合同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立足民生角度耐心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换位思考。不知不觉间,已到中午下班时间。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从外地专程赶来、往返奔波不便,为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诉累、抓住最佳调解契机,法庭全体干警主动放弃午休时间,坚持调解。在干警们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方案:被告方自愿向原告晋某一次性付清欠款73000元了结此事。接着,法庭干警继续跟进,督促被告方及时履行,被告方当即筹措现金,并将73000元全部交付原告。至此,该起劳务合同纠纷圆满办结。
该案的成功调解以及当场履行,是韩城市法院龙门法庭坚持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核心目标,以更扎实的作风、更温情的服务、更高效的履职,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张许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