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法院6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陕西法院3个集体和3名个人榜上有名。
获表扬的集体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宁强县人民法院督察室,获表扬的个人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一级主任科员周林青(女)、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何青、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姜崇亚(女)。(记者 惠亚洲)
9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法院6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陕西法院3个集体和3名个人榜上有名。
获表扬的集体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宁强县人民法院督察室,获表扬的个人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一级主任科员周林青(女)、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何青、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姜崇亚(女)。(记者 惠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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