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留坝县检察院:四大检察协同履职 守护县域生态底色

作者: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孙慧

今年以来,汉中市留坝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司法保护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履职,以精准有力的法律监督筑牢县域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系统治理纵深推进。

刑事检察亮剑,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留坝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惩治震慑、教育矫治双重职能,依法从严惩治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办案中坚持惩教并举、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精准适用法律政策,通过规范化司法惩戒震慑违法乱象,夯实县域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防线。

民事检察赋能,精准保障环境民生权益。留坝县检察院立足留坝山区县域生态实际,聚焦山林土地权属争议、生态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针对农村困难群众涉山林、土地侵权纠纷,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妥善化解涉生态民事矛盾,切实保障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合法权益,以民事检察履职守护群众生态财产权益。

行政检察督责,健全常态监管体系。留坝县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监管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行政检察精准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督办整改、开展专项核查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及时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监管短板,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管规范化、长效化。

公益诉讼护航,守护社会公共利益。留坝县检察院紧盯山林资源、流域水系、耕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县域核心生态领域,常态化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严格落实诉前程序,督促职能部门限期整改履职;对整改不力、公益持续受损的情形依法启动诉讼程序,倒逼生态损害责任落地,推动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等恢复性司法举措常态落地,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的办案效果。(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孙慧)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