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纪胜利:柔性司法 促成涉企纠纷和解

作者:林升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纪胜利立足小微企业经营实际,居中调解、耐心释法,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成功调解一起电线电缆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商事矛盾,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实现了保障合法债权与助力企业纾困的双向共赢。

此前,被告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与原告公司签订了《电线电缆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将价值700余万元的电线电缆交付至指定现场,并开具了全额增值税发票。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收到发票并认证合格后支付60%货款,剩余37%在送货到现场3个月内支付,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时结清。然而,被告在支付首期60%货款后,剩余近300万元货款逾期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被告及被告全资设立的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纪胜利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若走常规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与正常经营。为高效化解矛盾、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纪胜利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从保障双方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

调解过程中,纪胜利一方面向被告明确释明合同义务,以及逾期付款对应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正视拖欠货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向原告客观分析当下市场环境,充分考量被告的实际处境,积极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履行方案,劝导双方立足长远合作、珍惜原有合作基础,避免诉讼持续消耗企业精力。

经过纪胜利的耐心调解,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告分四期向原告清偿剩余全部货款,被告全资子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一纸调解协议,既保障原告企业债权能够有序兑现,缓解资金周转难题,又给予被告企业合理的筹款周期,为企业正常经营留出缓冲空间。(林升春)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