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实施责任督察是新时代新征程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必然举措。在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战略背景下,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协作配合、联动推进,有利于提升体系监督效能、靶向监督效应、联动监督效果,形成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合力,实现法治建设责任的有效闭环。
紧盯“关键少数”,服务“绝大多数”。法治政府建设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机制,将对领导干部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的督察情况纳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强化问题线索的移送和联动处置,对督察中发现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服务“绝大多数”人民的意愿。定期开展信访举报事项梳理分析,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事件,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举一反三,研究治本措施,分别制发督察意见和纪检监察建议,深入开展系统性行业性整治,推动以案促改,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加大法治督察下沉力度,联动巡视巡察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充分开展释法明纪说理,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规范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建设法治政府,就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法治督察要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廉洁履职教育,通过人员互派、资源共享、平台共建,督导行政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廉政案例警示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细化岗位职责清单和依法决策程序,总结督察和执纪办案经验梳理共性和个性问题,指导建立依法履职行为规范和失职渎职负面清单,推动行政机关人员严守法定程序,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善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制约和合法性评估制度,在法治督察中引入纪检监察专业力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要坚决纠正机械执法等问题,加大对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涉诉案件的抽查评审力度,重视执法监督典型案例的编撰推广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监督检查与法治督察关于重大法治问题事实认定、性质判定、处理尺度的统一适用标准,推动工作联系、业务沟通。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实现和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平台的信息共享,及时下发风险预警和廉政警示,强化行政执法争议的源头把控力度和机制预防能力。
聚焦重点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点多线长面广,法治督察工作要精准点穴。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纠治重点的同频联动。在点上,部署督导整治群众身边的问题,联合开展食药监管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领域的专项督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督察;在线上,要服务工作大局,强化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等行政职权的制约管理,规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用“党纪”“国法”的双重利剑发挥国家监督的刚性约束;在面上,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工作主线,对党中央有关法治建设、法治改革方面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式督察,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重点工作开展重点督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督导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配置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指导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今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决战收官之年,要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联动,以法治督察的权威督导、纪检监察的专责监督,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抓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特别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