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陕西省汉中市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构建更加高效、和谐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打造了微法庭,创新建立“法庭+N”工作模式,旨在实现多元主体的综合治理格局。这种新模式既体现了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理解和灵活应用,也为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方法。
以微法庭模式为抓手,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路径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与创新。“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创造和发展的行之有效的经验,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的方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深入理解和掌握“枫桥经验”核心要义的基础上,基层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律制度与百姓沟通桥梁作用,使司法触角下沉,让法院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汉中市通过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多元化保障,主动收集、精准回应、快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基层治理从“反应式管理”向“参与式治理”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枫桥经验”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和完善。
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理念。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蕴含的矛盾纠纷治理理念,不仅强调通过早期干预和调解来减少诉讼增量,还注重从根源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首先,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多主体协同合作提升解纷效果。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各政法机关共同参与,并广泛吸纳社区工作者等社会治理资源协调推进。其次,全民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旨在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通过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源头化解、多方参与和法治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不仅有助于减少诉讼增量,还能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运用微法庭扩大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的参与范围。汉中市两级法院与120余家行政机关、行业组织、人民团体联合建立了涵盖金融、物业、医疗、住房等多领域的矛盾纠纷联调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了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参与范围。以“吸纳多方参与、凝聚化解合力”为基本思路,有效激活了镇村干部、“五老乡贤”等基层解纷力量,并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情况、群众信服的独特优势,实现矛盾就地调、纠纷现场解;同时,还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社会基层治理,探索建立了“法庭+N”工作模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调解“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加强与街道办、司法所、派出所、村“两委”等部门的诉调对接,形成全方位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微法庭模式的成效与优势
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微法庭的设立旨在方便群众就近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微法庭不仅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和立案等“一站式”司法服务,还能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汉中法院通过在村(社区)设立微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最前沿,打通了诉讼服务的“最后一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各部门依托微法庭成功调解了大批案件,真正实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目标。这种创新模式不仅提升了司法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院的“四种时态”与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汉中法院创新“四种时态”工作法,通过将矛盾纠纷防患于“未发”之态、消弭于“未讼”之机、化解于“将讼”之时、息诉于“已讼”之间,实现矛盾纠纷全程管控。在矛盾尚未发生时,微法庭灵活运用“院坝法庭”“田间法庭”等,指导开展“无讼、无访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同时,汉中法院建立了“双向互引”机制,使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委员会指导调解,并邀请网格员参与调解,进一步完善“特约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此外,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化了诉调对接机制,提升了矛盾纠纷解决的效率和效果。汉中法院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不仅丰富了多元解纷的方法,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保障。
微法庭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微法庭的设立增强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通过与镇、村等基层组织紧密合作,微法庭更深入了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为制定有效的社会治理政策提供了坚实依据。同时,微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指导开展“无讼、无访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进程。微法庭还注重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这种做法有助于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促进基层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微法庭在强化基层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重要力量。
微法庭作为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和助力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不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还通过创新多元解纷方法,推动了基层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进程。汉中微法庭模式是对“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发展,为新时代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与路径,展示了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和多方协作,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为构建更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贡献了法治智慧。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