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乡村治理面临劳动就业、土地征用、权益继承、抚养赡养等方面的问题,矛盾纠纷形式更加多样,牵扯范围更加广泛,利益相互交织更加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面临更大的困难。对此,把握好“刚性”与“柔性”、“治理”与“防范”、“关键少数”和“普遍多数”之间的关系,有效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才能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乡村建设。
坚持刚柔并济,重塑乡村治理秩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律法规详细界定了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明晰行为准则,规范秩序,发挥着规范、引领、保障作用。乡村是众多人口的生活空间,面对居住、交通、环境、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予以解决。这种刚性治理行为,为全社会明规则、破潜规则,让群众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法合理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结果,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道德约束是维护社会和谐的润滑剂。以道德教化推动村民自治、纠纷化解,与“以和为贵、息诉止讼”的司法理念和“重义轻利、义在利前”等文化基因高度契合。引入实施道德评议等自治机制督促村民履行村规民约、遵守公序良俗、参与乡村治理,有助于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处置、实质化解,有效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构建良好的乡村秩序。在乡村治理中,要积极发挥农村“一约四会”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常态化开展“好媳妇”“好公婆”“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尊法守法模范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让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贯通治理与预防,激发乡村治理活力。基层治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需要将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在矛盾纠纷预防上下功夫。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要选准配强村级党支部班子,坚持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基层治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正确用法。要因地制宜构建“村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组织架构,有规范地将党组织领导有机嵌入基层治理,让群众更好地得到组织引导、社会服务、民主参与,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依托村(社区)“一站式”矛盾调处中心,让“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村民代表等供村(社区)调配使用。要推行“三官一律”进村(社区)、进网格,以及“网格+调解”“网格+法律服务”等模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用法律手段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充分发挥引领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培养本土乡村法治人才,加快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让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乡贤等加入调解,壮大调解队伍。要通过现场观摩、民事审判旁听、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合情合理更合法;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参与群防群治,构建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扎实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形成“打、防、管、控”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等行为,确保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传承发扬优秀法治文化。乡村是农耕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其发展历程中富含丰富多彩的优秀法治文化。这些传统优秀法治文化中凝聚着“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以及“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等。要充分挖掘、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加强对当地文化史料、红色资源的挖掘、收集、整理、传承、保护,建立村(社区)档案或村史馆,讲好优秀法治文化故事。要用好农家书屋、乡村舞台、道德大讲堂、党员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文化设施,宣讲法治故事、典型案例,浸润人心。要在公共区域喷绘法治宣传教育标语、漫画,建设法治小广场、法治长廊等,营造法治文化氛围;用好“三微一端”平台,通过短视频、直播、公众号文章等形式,让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活起来,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用中国式法治重塑乡村治理。
抓住“关键少数”,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实践中,要在谋划工作中用法治思维、在处理问题中用法治方式,坚持用法治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要严格执行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要守法律、重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严格遵守《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益律师制度,推动律师实质性参与决策。
当前,部分群众依然存在信访不信法的思想。对此,要着力推进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乡村干部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和农贸会、各类集市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宣讲团,积极打造和开设乡村流动法庭、乡村振兴法治大课堂等,开展乡村法治主题宣教活动,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西安市高新区秦渡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