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进一步部署。为确保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并迈向更高水平,应着重强化多元共建意识、技术赋能意识、程序推进意识、指标导向意识。
强化多元共建意识。行政权行使法治化的主体参与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政府活动中民众参与制度不健全、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均可能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因此,应当进一步强化共建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善于借助行政外部监督力量,及时纠正不符合法治政府建设标准的行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行动中,要积极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准确把握三者关系,确保充分利用其他主体为法治政府建设源源不断地提供工作建议、制度资源。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等,围绕民众参与重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监督权力行使等重点问题,进一步明确民众行政参与的制度机制。应当积极协调享有立法权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时展开对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及时构建良性的府院互动机制,确保行政应诉制度落到实处,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对待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强化技术赋能意识。法治政府建设要加快将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逐步向智能驱动转换。要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要求以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围绕行政权力设定、行政权力行使、行政权力监督和行政权力制约等重点难点问题,将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构筑实质性“互联网+”法治政府,充分掌握决策信息、拓宽民众参与行政,将政府信息公开引向公共数据开放,建立行政执法的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行政权力制约新模式,将大数据治理的智能化优势导入在线矛盾纠纷处置环节,以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强化程序推进意识。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为履行其职能而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经历的步骤、形式、顺序、时限等过程。行政程序具有封堵行政违法缺口、拓展公民权利保护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的正向功能,是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国家层面更应当进一步重视行政程序法治建设,在立法时机适当时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统摄行政权行使;还要进一步加大地方行政程序立法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确定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裁决程序,以及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等内容,转化为地方相关部门的基本义务。要严格执行已经出台的行政程序单行法、行政管理法中的程序性规范以及地方性行政程序规范性文件,防止政府相关行政行为法外运行,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依照正当法定程序得到推进。检察院、法院要严格适用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公益诉讼、违反行政程序之法律效果的条款,督促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
强化指标导向意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该理念成为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导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七项“硬指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中以8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以及4项附加项,细化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七项“硬指标”。在此基础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调整法治政府建设的七项指标为八项,增修“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两大任务。可量化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可以为各级政府提供清晰的建设目标和方向,提供客观、科学的评估标准。实践中,各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还存在实施情况参差不齐的情况。这与地域差异有关,随着各地实践不断深化,未来还需要提高对指标体系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认识和理解,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的导向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持续不断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意义重大,是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宏伟目标的关键。强化多元共建意识、技术赋能意识、程序推进意识、指标导向意识,可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加强多元共建意识,以促进不同部门、层级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形成合力;强化技术赋能意识,以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提升程序推进意识,以保证政府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深化指标导向意识,以达成规范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评价标准,最终推动政府活动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这些措施和意识的强化,将有助于有效应对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点和挑战,确保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法学院、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