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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经营?看法官如何调解

作者:张晓惠

近日,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跃南社区法官工作室里,在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两位社区居民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是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下,组织法官积极服务社区居民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社区居民老马将其经营的饭馆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老吴,老吴为了履行合同向老马交了1万元的店铺转让款。交款后,老马将饭馆整体交付给老吴,老吴接手后,开始了装修,并为开店做了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

结果,几天前,老吴因疫情原因不想经营此饭馆,想与老马解除合同,并向老马索要1万元的预付款。老马认为已经将店铺转让,自己也已经另谋他业,如老吴违约自己还将承担巨额的损失,因此拒绝解除合同。老马、老吴争执不下,了解了跃南社区有个法官工作室,二人找到法官,请求予以调解。

了解到老马、老吴争议的焦点后,法官当场进行了调解。因老吴提出老马未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导致自己不能开业,自己才提出解除合同。法官了解到此情况后与老吴进行了沟通,如果老马履行合同附随义务,老吴是否能够继续履行,结果老吴还是以“疫情可能影响经营”为由不同意继续履行,法官当即告知因此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老吴表示认可。随后法官与老马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老马同意解除合同,退还部分预付款,但要求老吴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之下,老吴向老马交付了房屋,老马向老吴支付了款项,双方握手言和,此纠纷及时清结、案结事了。(张晓惠)

(编辑:许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