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连着万家烟火,牵着民生底线。10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释放出全力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鲜明信号。这是立足新形势补齐食品安全治理短板、践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该法自2015年全面修订之后,又一次大规模系统性大修。
当前,伴随消费形态迭代,直播带货、网络外卖、社区团购等食品领域新业态快速崛起,校园食品安全等问题持续受到社会关注,传统监管模式不断遭遇新课题、新挑战。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历经数次修改。本次修法直击痛点,沿着“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完善制度。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增设网络食品经营、校园食品安全专节;引入智慧监管手段,健全处罚机制,落实“处罚到人”……每一项都为食品安全监管校准法治标尺,让监管跟上产业发展步伐。
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是直面执法实践中长期争议的“过罚不当”与异化“职业索赔”问题,为食品安全监管划定清晰的法治边界,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走向精准化。
在过往执法中,机械适用处罚标准,时而出现“小过重罚”,时而存在“大过轻罚”,损害执法公信力。修订草案落实过罚相当原则,破除处罚“一刀切”,综合考量涉案货值、主观过错、危害后果、整改成效等多重情节分类处置: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惩治;对情节轻微、及时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设置合理容错空间,将比例原则贯穿食安执法全过程,兼顾惩戒威慑与个案公平。
针对“职业索赔”乱象,草案将成熟司法实践上升为法律规范。“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初衷是保护普通消费者、震慑食品违法犯罪。但少数人批量囤货、拆分订单,借索赔牟取私利,偏离立法本意。修订草案明确惩罚性赔偿限定于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厘清真实维权与牟利式索赔的界限。这并非降低消费者保护标准:普通消费者合法维权渠道畅通无阻,对于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依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开门立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纳各界声音,是为了把群众急难愁盼融入法条设计,让立法更加贴近现实。食品安全从来不是监管部门的“独角戏”,而是政府、企业、公众协同发力的“大合唱”。
良法善治,贵在精准。本次修法,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简单“一律重罚”转向精准裁量,从单向行政监管迈向多元协同共治。推动严监管与守边界并行,严格执法、诚信经营、理性维权同向发力,持续筑牢舌尖安全防线,以刚性法治约束震慑违法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守护千家万户安稳幸福的烟火滋味。(高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