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德县人民法院义合人民法庭依托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办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分期履行的柔性调解方案妥善平息双方持续多年的钱款争议,实现了邻里矛盾的“软着陆”。

原告王某保与被告王某利是相识多年的邻里朋友。早年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20000元,后续仅归还4500元,剩余15500元欠款迟迟未能结清。双方多次私下沟通催要无果,邻里关系逐渐产生隔阂,原告无奈之下向绥德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剩余借款本金。
案件受理后,法庭工作人员考虑到原被告为同乡熟人关系,若直接作出刚性判决,容易激化邻里矛盾,甚至为后续双方相处埋下对立隐患。因此法庭优先启动小额诉讼先行调解程序,组织双方面对面梳理案件细节、厘清钱款往来事实,从根源上打通调解堵点。
调解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债务人阐明欠款清偿的法定责任,打消其拖延观望的侥幸心理,引导其正视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债务人的收入现状与实际还款难处,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协商灵活可行的还款方案,兼顾双方的合法诉求。
经过多轮沟通磋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告当庭给付部分欠款,剩余款项分三期结清对应金额;同时设置履约约束条款,若被告任意一期逾期未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欠款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法庭出具民事调解书,昔日邻里最终握手言和,争议得到圆满化解。
相较于一纸刚性判决,本次先行调解采用“分期履约+逾期加速到期”的机制设计,实现了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统一:当庭兑付首期款项让债权人即时拿到实质性回款,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分期还款的节奏有效减轻了债务人的短期资金压力,为其筹集还款预留了合理空间;逾期一次性清偿的规则又牢牢守住了债权人的权益底线,免除了债权人的后顾之忧。(通讯员 孙盼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