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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山林重焕生机 南郑区法院联合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现场验收

作者: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朱虹

9月17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林业局,深入黄官镇涉案林区,对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勘查验收,以多部门联动履职打通从裁判落地到生态修复的闭环,实现惩治违法、修复生态、警示教育、源头治理一体推进。

被告人余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并销售牟利,造成林地生态受损。案件审理中,南郑区法院将刑事审判与民事公益诉讼审理同步推进,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恢复性司法原则,依法判令被告人承担滥伐林木刑事责任的同时,按照林业部门的技术标准,在案发地补植树木并负责一定期限的抚育管护,确保成活率。一纸裁判并非案件办理的终点,受损山林得到修复才是最终目的。判决生效后,经执行法官督促跟进,被告人完成补植树木作业,但苗木长势、修复成效仍需实地检验。

验收前,法院、检察院、林业局三部门针对环资案件林业生态修复验收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验收标准、验收程序、职责分工等事项进行深入商讨。各单位对补植面积核实、树种规格认定、成活率与抚育管护期限要求等具体问题展开讨论并逐一明确,将以往分散、临时的协作方式固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后续案件的验收工作提供可操作、可复制的验收流程。

验收现场,由三家单位组建的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对照生效裁判确定的修复内容逐项核查。林业局技术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对修复区域进行全方位勘查,仔细核算补植面积、栽植密度,细致核查苗木长势、成活率、栽种规范度,综合评估林地生态修复成效;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对苗木养护、杂草清理、后期管护等重点工作现场提出指导意见,形成完整勘验台账。经联合验收,被告人已足额完成补植任务,补植树木的成活率及生长状态均达到修复方案要求。曾经受损的林地重焕生机,司法裁判确定的生态修复责任真正落地见效。

此次联合验收,探索形成“座谈定标—现场核查—联合确认—跟踪回访”全链条工作流程,聚焦验收标准、职责边界、信息互通等实务难点,有效打通法院、检察院、林业主管部门的协作壁垒,为后续案件提供标准化操作样板,实现了环资案件生态修复从裁判作出到成效核验的闭环管理。

近年来,南郑区法院始终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全过程,坚持以司法裁判定责、以跟踪问效促修复,常态化联合职能部门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整改回访等生态修复实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有效修复。该院将持续健全环资案件协同联动机制,畅通司法与行政衔接渠道,强化审判与执行高效对接,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以司法联动共治守护绿水青山,护航区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朱虹)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