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改的是水渠,解的是心结

作者:陈杰钢 通讯员 雷虹

栗峪口村,咖啡馆、民宿、研学工坊等新业态蓬勃兴起,让这个秦岭北麓的小村庄成为远近闻名的“乡村新社区”。然而,新业态经营者与本地村民之间的新型矛盾也悄然显现。

近日,在鄠邑区栗峪口村司法共享驿站里,一起因污水排放引发的村民李凯与新业态经营者许攸间的相邻权纠纷,在法官的全程指导下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签下协议、当场履行,紧握的双手让现场的“鄠法说和”标识格外温暖。这看似寻常的一次调解,正是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司法共享驿站”扎根村组、源头解纷的日常缩影。

一杯清茶,六步“说和”化积怨

村民李凯与新业态经营者许攸因水渠排污问题产生矛盾,村“说和队”先后调解多次,但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没能谈拢。依托“司法共享驿站”的联络指导机制,村队直接联系了对口指导的包联法官,请求进村共同调解。

包联法官魏阿英与村调解员王志道、王军练共同组成调解团队。调解现场,双方分坐两边,气氛一开始有点僵——李凯嗓门不小,说污水流到门口,夏天味道大,窗户都不敢开,对自家生活影响很大;许攸则低着头,不太说话。

图片

魏法官没有急着开口,先让双方“一个一个说”。李凯把委屈倒了个干净,许攸也慢慢开了口:“我们做水渠防水已经花了不少钱,螺纹管、水泥、沙子都是我们出的,人工费还是我们自己承担的。”王志道在一旁给双方续茶,王军练翻开笔记本,把双方说的关键点一一记下。

等双方都说完了,魏法官才开口。她没有直接批评谁,而是问了一句:“水渠是公共的还是哪一家的?”双方都说不太清楚。魏法官便对照民法典相邻关系的规定,讲清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并点出关键:“排水是经营需要,但排污影响邻居生活,法律上站不住。”

说完,她又补了一句:“许攸要经营,李凯要生活,大家都离不开这条水渠。今天把水渠的事定了,以后谁也不用再为这事红脸。”

一纸协议,当场转账了纠纷

沉默过后,许攸先开了口:“我们确实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愿意整改。我们出800元,包含螺纹管、水泥、沙子这些材料费,水渠改道由李凯自行处理,人工费也由他自己承担。我们承诺,以后水渠只排清水,不排污水,行不行?”李凯想了想,点头答应。

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许攸后续在水渠只能排放清水,不得排放污水;一次性补偿李凯相关费用800元;双方就此再无纠葛。协议签完,许攸当场通过手机将800元转给了李凯。两人相视一笑,两只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图片

李凯说:“以后水渠改道了,门口清爽了,我也能安心了。”许攸也说:“我们也能安心经营了。”(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陈杰钢 通讯员 雷虹)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