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赊销是农户、农资商户之间十分常见的交易方式,有效解决了农户资金周转难题,但也常常因还款不及时、账目核对不清等问题引发纠纷,成为困扰群众的民生大事。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政法为民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多元解纷机制优势,温情化解了一起农资货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是常年经营化肥、种子等农资的商户,被告是一名农作物种植农户。被告在原告处赊购了一批化肥、种子等必备农资,后始终未支付19000余元货款。原告多次沟通及催收无果后诉至高陵区法院。高陵区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能调则调、柔性化解、源头止争”的工作理念,在受理该起纠纷后,考虑到该案标的额不大、双方无激烈矛盾、邻里乡情牵绊等特点,第一时间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的便捷解纷方式,快速委派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耐心梳理双方提交的供货单据、交易凭证、催款证据等,精准核实被告欠付的货款金额。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情理与法理相融。
一方面,针对被告拖欠货款的行为,细致讲解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告知其赊购农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货款,长期拖欠货款不仅违背诚信原则,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调解员也耐心倾听被告的实际难处,充分体恤农户的生产不易。
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充分理解原告作为农资经营者,依靠货款回笼维持日常经营的现实需求,积极向原告说明被告农户当下的实际难处,引导其结合农业生产收入周期特点以及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协商制定合理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调解员循序渐进、反复沟通的疏导下,原本僵持的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司法确认程序不仅为当事人省去了维权成本,更为调解协议赋予了法律强制执行力,切实筑牢当事人的权益保障防线。(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