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严管善治提质效 笃行履职护公正

——陕西检察以“三个管理”赋能高质效检察履职

作者:记者 高虎 通讯员 张炜 付金兰

司法履职要用心办好每一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个案,守好个案公正底线,建立健全贯穿办案全链条的系统管控权责体系至关重要。如何实现办案全流程闭环管控、全员全岗位责任压实、案件质量全维度保障,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命题。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全面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坚持强化党的建设、职能发挥和履职基础,深化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创新构建“3+N”办案结构比评价体系,迭代升级陕西数字检察中心平台,建立智能办案应用、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画像应用、数字座舱应用等六大模块,实现检察办案数据的归集、治理、服务功能,为数智赋能检察办案提供助力。同时,推动以理念更新破局、机制重塑提效、闭环监管守底、数字赋能增效,构建起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办案全流程闭环管控、智能化支撑全域覆盖的检察管理体系,将高质效办案从理念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检验的履职实效。

明晰层级权责构建联动监管格局

“传统检察管理模式下,普遍存在重实体认定、轻程序规范,重结案销号、轻全流程管控的惯性思维。”7月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志坚直指传统检察管理的堵点痛点。他强调,检察机关推进“三个管理”,绝非三项管理制度的简单叠加,而是融合各类管理手段,打通流程监控、质量评查、考核激励、纠错问责等环节,形成“目标引领、过程管控、结果评价”的管理闭环,推动管理从松散型向紧致型,从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省级院立足统筹指导,聚焦宏观业务研判、类案治理统筹、制度体系供给,发挥牵引带动作用。市级院发挥承上启下枢纽功能,聚焦中观流程管控、区域质效统筹,发挥传导落实作用。基层院聚焦一线办案实践,抓实微观个案规范、案件质量检查评查、风险前端防控,发挥执行终端作用。通过三级院层级联动、同向发力,推动“三个管理”从制度转化为覆盖全岗位、全人员、全流程的刚性履职准则。

结合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职能定位、办案体量、监管能力的差异化特征,全省检察机关锚定“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总目标,打造适配陕西检察实际的本土化管理模式,构建决策研判、个案监管、部门协同三位一体的运行架构,固化一体履职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等四项工作机制,深度挖掘办案数据内在规律,精准归集类案监管风险点,为精准监管、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紧扣程序规范、实体公正、数据精准三大核心监管维度,在案件受理、办理、审核、结案、归档全流程运用“数检通”“白鹿云海”等智能软件,精准识别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健全业务部门、案管部门、督查部门跨部门线索移送、整改核验、闭环销号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对等、协同发力的办案监管新格局。

强化全流程管控筑牢案件质量保障屏障

管住案件进出口、规范办案全流程,是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的第一道防线。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办案程序、期限、强制措施、法律文书、诉讼权益保障等开展监控,着力解决流程监控“浅层次、表面化”的问题。通过规范案件受理、移送、法律文书审核权限等,精准确定办案容错纠错边界,严把案件受理、办案流转、结案归档三大关口,从源头减少程序瑕疵、实体差错案件占比,推动案件质量整体跃升。西安市检察机关全域推广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白鹿云海”数智管家平台,聚焦办案效率、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不规范问题,累计筛查在办案件3300余件,同步制定标准化办案指引,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防范、事中预警”转型升级。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炜介绍,针对文书制作不规范、办案程序倒置、诉讼权利告知不到位等问题,省检察院牵头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落实逐级评查、交叉评查、重点抽查等工作,以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为抓手,刚性落实“未经检查不得归档、未经归档不计算为考核案件数”制度,倒逼做实“每案必检”。

针对办案数据填录方面的问题,陕西构建“软件智能核查+专人人工复核+线下实体核验”三重核验模式,全面清零存量问题数据、精准防控新增数据风险,筑牢智慧监管的数据底座。

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当地办案实际,打造特色监管实践样板。安康市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创新“红黄蓝绿”四级案卡填录体检机制,对共性问题、新增风险、隐蔽漏洞实行分级预警、分类处置、靶向整改,基层数据填报差错率大幅下降。

深化制度机制效能助推办案质效升级

“高质效办案不止办好单个案件,更要坚持以案复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类的治理效能。”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办案检察官表示,“三个管理”的深层价值,在于推动管理思维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治理”转变,实现办案与管理的深度融合。

强化理念引领,构建全员管理格局。一线办案检察官普遍反映,以往办案以结案为终点,如今办案全程主动自查流程、自检质量、自核数据,案件管理不再是案管部门的专属职责,而是全体办案人员的分内之责。经过系统化的宣传引导与实践淬炼,全省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办案即是管理、一岗兼具双责、人人参与管控、全程接受监督”的全新履职理念,自查自检自核全面融入案件办理全链条的格局基本形成。

健全制度体系,补齐全链条管理短板。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工作部署后,省检察院迅速出台起诉案件质量管理配套规范性文件,印发一体抓实“三个管理”26条细化举措,研究制定《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全面提升检察履职办案质效的指导意见》,同时健全案件检查、分级评查、质效考评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管理制度的系统集成。

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建立“3+N”结构比业务研判体系,动态分析四大检察办案结构,突出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研究,关注主动履职数据的“升”与“降”,有针对性地调度业务工作,加强对犯罪类型,犯罪地域的分析,积极主动提供决策参考。

深化数字赋能,重塑法律监督模式。依托自主研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省检察监督模式从传统人工逐案核查,升级为智能化批量类案监督,通过批量解构裁判文书挖掘监督线索,以数字检察赋能打通审判监督的高效通道。

陕西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完善闭环式检察管理体系,推动“三个管理”深度融合、一体发力,常态化规范司法行为、均衡提升办案质效,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办案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记者 高虎 通讯员 张炜 付金兰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