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民三庭发出了一份民事判决书。8月10日,原、被告双方竟不约而同地送来锦旗。这是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背后却交织着民间借贷、拆迁安置、分家析产、执行异议、另案诉讼多重纠纷。
十年追债路,七旬老人的“最后”心愿
十年前,沈某出于情义,把积蓄借给正处于低谷的赵某,助他渡过难关。然而借款到期,赵某无力偿还,沈某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可调解书生效后,赵某依然拿不出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名下无资金,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的4套安置房屋。但赵某家属提出权属异议,加上房屋无产权证、受村内流转限制,处置极为困难,执行陷入僵局。
为追回借款,沈某另案起诉赵某及其家人,要求确认赵某在拆迁补偿款中的份额。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沈某终于拿到确认判决,可赵某家人却表示“钱当年早被其他债权人领走了”。确认之诉只定份额,要真正拿到钱,还得再提起给付之诉、再次申请执行——即便走到那一步,钱还在不在、执行能否到位,全是未知数。
转眼已是2026年,沈某年过七旬,更大的打击接踵而来:妻子重病卧床,急需这笔钱维系生命,他自己也被确诊为癌症。这位曾经雪中送炭的老人,在生命最后的时光里,只剩一个念头:“闭眼前,把债了结,给病床上的老伴留条生路,给自己一生的信誉一个交代。”
可他想尽所有办法,赵某的客观困境依旧,十年追债,仿佛仍在原地打转。他不知道,那张用半生积蓄换来的借条,还能等来偿还的那天吗?
千万债务锁,一家人的“共有”之困
被执行人的困境同样令人唏嘘。赵某早已不是当年的生意人,千万债务压身,名下再无其他个人财产。唯一“资产”,就是按早年拆迁政策、以户内五口人安置的四套房屋,查封前全部登记在赵某一人名下。而这些房屋,恰恰是赵某4个家属的安身之所。
他们当中有老人、有小孩,守着房子,却夜不能寐。他们清楚,赵某的债权人远不止沈某一个。一旦四套房屋全部作为赵某财产被强制执行,他们不仅会失去家园,还可能被其他债权人“轮候执行”。
2025年年底,赵某的4位家属提出执行异议,但因家庭共有财产未做析产,被依法驳回。2026年1月,他们以沈某为被告、赵某为第三人,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不得执行共有部分房屋,并增加分家析产请求。
沈某则坚称,分家析产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能合并处理,更担心一旦执行异议后,自己的债权实现将更加渺茫。
一案解多结,一位法官的“破冰”之法
案件由民三庭杨晏法官承办。经庭审调查,四套房屋确实是五口人的共同安置面积,被执行人赵某的个人份额折合下来仅对应其中一套,其余三套应属于四位案外人的共有财产。
查明事实后,本可依法径直判决,但法官没有止步。她深知,如果仅仅判决不得执行原告共有财产,只解决本案执行问题,往后其他债权人再来执行,纠纷仍会重演。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她决定将分家析产一并处理。可这只明确了原告的权属,沈某的债权能否变现、另案给付之诉和强制执行还在继续——这些“结”依然死死缠绕。
能不能把所有“结”一次性解开?这是支撑法官近半年的信念。从春暖花开到炎炎夏日,她利用休息时间,一次次拨通各方电话,倾听每个人的困难与心声。沈某想要一个交代,给病床上的妻子一份救命钱;赵某家人要一个“名分”,让家庭共有财产不再被随意执行;赵某本人愿意配合,却债务缠身、心有余而力不足。
方案设计了一遍又一遍,被否决,再调整,再打磨。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因为她坚信,简单的判决只能“案结”,无法“事了”;法律的终点,应当是人心。
转机出现在2026年7月的一个下午,法官组织各方当面沟通,一直协商到晚上9时许。在析产清楚的基础上,一份庭外和解协议最终成型:将赵某名下的一套房屋用于偿债,赵某及其家人、沈某共同配合向村民出售;售出后,沈某的债权全部实现,赵某与沈某所有债务一并了结;执行案件双方和解,另案确认之诉不再申请执行,给付之诉不再提起。而本案,仍由法官正常判决,确认四原告共有财产权利和不得执行原告共有财产。
次日,房屋成功售出,沈某拿到了追讨十年的款项,赵某卸下了债,赵某家属保住了房,另案给付之诉不必再提起,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本案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
所有程序,一夜归零;所有纠纷,一揽子解决。
两面锦旗至,法亦有情的“最佳”回响
宣判后,便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原告和被告各自带着锦旗向法官致谢。沈某的声音哽咽:“十年了,我终于能给自己、给老伴、也给剩下的日子一个交代了……”赵某家人则感激地说道:“谢谢法官,我们的家,保住了……”
服判息诉,胜败皆服,皆大欢喜。这背后是一位基层法官用半年耐心、无数次沟通、数个深夜的思索、数次方案的调整书写的“司法答卷”。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真正走进当事人的生活,体察他们的难处,在法律的框架内找到最大公约数,让冰冷的法条有了温度,让复杂的纠纷有了出路。
法官不只是裁判者,更是矛盾的化解者、家庭关系的修复者、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当一纸判决能同时抚慰原告的伤痛、安顿被告的家人、终结多年的诉讼拉锯,双方当事人送来的这份“特殊”的礼物,便是司法最美的模样。
未央区法院民三庭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矛盾纠纷的最优解,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努力让司法为民真正惠及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当事人。(陈杰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