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一场巡河、观站、座谈、普法、巡山的司法实践

作者:​王莹

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西安中院行政庭联合灞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秦保局、公安灞桥分局,以“守护绿水青山,共筑生态屏障”为主题,走进灞河与洪庆山,用一场巡河、观站、座谈、普法、巡山的司法实践,让生态环境法典的条文在山水间落地生根。

踏水巡山:实地勘察生态实情

“水质清了,鸟就来了;鸟来了,生态链就活了。”一位法官指着远处栖息的鸟群感慨。八月的灞河,水波潋滟,白鹭蹁跹。干警们沿着河堤徒步巡查,实地查看河道水质与岸线生态,详细了解辖区鸟类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离开灞河,一行人来到洪庆山秦保驿站。这里虽小,却如同守护秦岭的“前哨站”——巡护记录、检测数据、应急处置一应俱全。灞桥区秦保局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辖区秦岭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从网格化巡护到智慧检测,从防火防汛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张细密的保护网让千年秦岭常青。干警们认真观看与倾听,不时询问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与移送机制,法治与守护在此刻同频共振。脚下是绵延的山路,眼前是层叠的绿意,干警们实地查看秦岭洪庆山保护情况。“巡山不是走过场,是让纸上的法条和脚下的青山真正共振。”干警们纷纷表示。

座谈聚力:府院联动筑防线

“法典是我们共同遵循的标尺,只有凝聚合力,才能让破坏生态者寸步难行。”一位检察官直言。座谈会务实而热烈。各单位围绕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成效及法治保护情况逐一交流,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贯彻展开讨论。

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从线索移送标准到生态损害赔偿,与会各方坦诚沟通、共商对策,凝聚起“打击破坏生态行为,共护秦岭绿水青山”的广泛共识。

普法宣传:清风化雨润心田

随后,联合法治宣传从灞河岸边延伸至洪庆山脚下。

图文并茂的宣传册吸引过往群众和当地村民纷纷驻足。“发现有人在灞河边偷倒建筑垃圾,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在秦岭里挖野生草药算不算违法?”现场互动气氛热烈,群众结合生活实际踊跃提问。面对群众提问,干警们以案释法、耐心解答,用乡音土语把专业法条讲进大家心坎里,把生态保护的种子传递到群众心中。

热烈的讨论声与山水清风交织,法治的种子在灞水青山间生根发芽。

灞水长流,青山不语。西安中院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环境法典为遵循,以最严密法治为保障,织密生态保护网络,让盎然绿意在千年古都绵延永续。(王莹)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