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陕西省征兵工作条例》作为首部征兵工作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哪些方面的制度空白?
杜国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西北政法大学 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主任):
一是解决了过去军地各部门权责虚化的问题。国家法规只是笼统说各相关单位要配合,谁该干什么、干不好怎么追责?说得比较含糊。这部条例直接以立法形式清清楚楚划定兵役机关和宣传、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在征兵各个环节的法定职责。既然是法定职责,就不是“可配合可不配合”的约束,而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解决“谁都管、谁都不真管”的问题。
二是聚焦征兵工作全流程。重点对组织程序进行了完善,主要涉及六个核心方面:规范征兵命令下达、完善初次兵役登记制度、明确初步核查职责、明确体检政考有关要求、规范役前教育开展、规范审定新兵办法等六个方面。
为彰显对军人军属的尊崇关爱,《条例》明确规定,应当优先批准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服现役。这一规定,既是对军人奉献的肯定与回馈,也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热爱国防的浓厚氛围,激发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报效国家。以往征兵宣传往往存在“一阵风”、部门各自为政的问题,效果难以持续。这次《条例》,不再是笼统地“配合”要求,而是各有分工、协同发力。
《条例》还立足陕西红色资源富集的优势,把红色国防教育融入征兵宣传全过程,依托延安、陕甘宁边区旧址等红色阵地开展常态化宣传,让征兵宣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走进适龄青年和群众心里。(记者 赵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