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商洛市镇安县司法局统筹调度,由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人民法院、永乐司法所、村“两委”及民政部门多方协同发力,成功办结一起多重困境叠加的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办案团队通过司法定责、民生兜底、心理疏导多措并举,全方位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法治温情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当事人小雄今年15岁,是当地一名初中生。其父母早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小雄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小雄母亲身有残疾,再婚后还要抚育再婚家庭子女,经济负担较重,但一直按协议足额支付抚养费,仅在日常照料、探视陪伴等监护事宜上有所缺失。而小雄父亲却以孩子性格顽劣难以管教为由,拒不履行法定抚养、监护义务,致使小雄独自在外生活。此外,小雄其他亲属因过往千元财物误会心存芥蒂,拒绝担任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让小雄陷入监护缺失、生活窘迫、维权无门的困境。
镇安县司法局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高度重视,局领导专题研判案情,统筹法律援助、司法所、村组各方力量,明确同步解决法律诉讼与生活保障两大问题。县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启动“绿色通道”,简化审核流程、快速受理申请,第一时间指派陕西善越律师事务所律师詹佳承办此案。詹佳深入村组、学校走访调查,全面核实小雄的就学居住、监护缺失、家庭经济等实际情况,固定完整证据链,拟定诉讼方案。
本案核心堵点在于,小雄父母均为案件被告,近亲属又拒绝代为起诉,不具备立案起诉主体资格。在镇安县司法局协调下,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永乐司法所多次与小雄户籍地村委会沟通,宣讲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最终确定由村委会依法担任小雄临时监护人,顺利打通立案诉讼关键环节。
办案团队兼顾维权与纾困,由永乐司法所牵头协调村“两委”对接民政部门,为小雄申办社会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难题。村“两委”还协调闲置房屋,拟免费提供给小雄居住。因个人生活习惯原因,小雄婉拒了该帮扶方案。考虑到长期家庭矛盾造成小雄心理敏感,办案人员在办案全过程同步提供法律政策讲解、情绪疏导与心理安抚,引导其调整心态、乐观面对生活。
为保障小雄诉讼期间的基本生活,法援团队协助临时监护人向法院申请抚养费先予执行,小雄母亲在自身经济拮据的情况下,先行支付1000元抚养费。庭审阶段,法院结合双方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标准以及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综合审理,依法判决小雄父母每人每月各支付抚养费400元,直至小雄年满十八周岁,从法律层面压实双方抚养责任。
该案是镇安县司法行政系统践行司法为民、搭建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体系的典型案例。该县将持续完善法律援助多部门联动机制,紧盯困境未成年人急难愁盼,统筹法律服务、民生保障、人文关怀一体推进,以专业暖心的司法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见习记者 高博 通讯员 张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