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对闺女好,我愿意放手。”7月15日,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调解室里,父亲王某说出这句话时,声音很轻,却让在场所有人动容。
这是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王某与刘某协议离婚后,女儿一直由他抚养。多年间,王某既当爹又当妈,悉心照料女儿生活,父女感情深厚。然而,随着女儿进入青春期,父亲独自抚养的局限性逐渐显现,父女之间的沟通出现了障碍。两年前,母亲刘某将女儿接到身边照顾。今年,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她仔细梳理案情后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父亲对女儿的爱是真切的,只是这份爱正面临现实困境。如果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文,即便判了,也未必是最好的结果。
调解当天,双方情绪对立,各有委屈。法官没有急于分对错、讲法条,而是先耐心倾听,让双方把积压在心里的话都说出来。待情绪缓和后,法官将父亲王某请到一旁,与他单独交谈。
“你这些年对女儿的付出,我们都能感受到。闺女心里一直有你。”法官首先肯定了王某多年来的坚守,理解他的不舍。随后,法官没有直接劝说“放手”,而是引导他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孩子现在正处在青春期,有些话更愿意和妈妈说。不是你不称职,是这个时候的她,更需要女性长辈的细腻陪伴。咱们做父亲的,有时候往后退一步,不是失去,是给孩子让出一条更好的路。”
法官同时释明法律,变更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希望王某从孩子的长远成长出发,重新审视自己的坚持。
房间里安静了很久。王某低着头,眼眶微红。最终,他抬起头,轻声说:“只要对闺女好,我愿意放手。”
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就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等事宜作出明确约定。走出调解室时,王某对法官说了一句:“谢谢你们,让我想通了。”
一起抚养权纠纷,就这样以一场温情调解画上句号。没有对簿公堂的对抗,没有判决后的上诉,双方在理解中达成共识,孩子在父母的共同守护下继续成长。
“变更的是抚养方式,不变的是父母的责任与牵挂。”阎良区法院少年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涉未成年人案件,既要依法裁判,也要传递司法温度。本案中,法官将情、理、法融为一体,用司法的温度引导父亲走出情感困境,主动为孩子让出一条更好的成长之路。(刘攀峰 通讯员 贾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