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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法院:“现金支付+以房抵债”化解工程质量纠纷

近日,一起涉及标的额数千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航天法庭王琼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于鉴定程序正式启动前迎来转机,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握手言和,以“现金支付+以房抵债”的组合方案,一揽子化解了工程款欠付、逾期付款利息及工程质量争议,大幅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真正实现减负纾困、双赢和解,以高效实质解纷守护辖区营商环境稳定。

被告系房地产开发商,原告系项目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被告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协商停工。此后,双方就欠付工程款产生严重分歧。原告诉至法院,主张欠付工程款4000余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名下多套房产。被告则针锋相对,以工程质量缺陷为由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承担维修费用。双方剑拔弩张,互不退让。

由于双方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均存在较大争议,先后向法院提交了鉴定申请。办案法官深知启动鉴定程序,存在周期长、费用高等不利情况,两家企业可能会同时被拖入长期纠纷中,容易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

秉持着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诉累的办案理念,尽管此前多次调解都未能达成一致,办案法官还是决定在鉴定程序正式启动前,再组织双方坐下来沟通调解。

办案法官从诉讼风险、鉴定成本、时间损耗、企业征信及后续合作等角度,逐层剖析利弊。经过“背对背”疏导和“面对面”协商,双方终于放下成见、回归理性。两家企业均主动撤回了鉴定申请,被告也撤回了反诉请求。

然而双方在工程款总额、维修抵扣金额上始终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办案法官并未轻言放弃,利用午休、下班间隙持续对接双方法务与负责人,逐条核对施工账目、协商债务清偿方案,一遍遍从中协调、平衡双方诉求。

在办案法官坚持不懈的耐心疏导下,两家企业重新核对账目,共同确认剩余未付工程款总额为3700余万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现金,剩余未结清款项原告同意被告以房抵款。

这一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债权得以兑现,又帮助被告盘活了“沉睡”的资产,切实减轻了双方的资金压力,形成了双赢的良好局面。

长安区法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主动站在企业角度考量诉讼成本、寻找最优解,在鉴定程序启动前的“最后一公里”春风化雨,用最小的代价实现矛盾的实质化解,真正为企业减负、为发展清障,为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筑牢司法保障。(郭瓅)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