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

“行走在市井间的公益检察”系列报道之二

让未成年人观影权益不设限

“现在带孩子来看电影,只需出示身份证,就能直接在窗口享受优惠票价,政策清清楚楚,买票方便又实惠!”7月11日,在安康市岚皋县一家电影院门口,带着孩子前来观影的李女士说。

这一变化,源于岚皋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县域内部分影院未全面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问题,依法开展的公益诉讼监督工作。

地处秦巴山区的岚皋县,文旅产业持续提质升温。2025年以来,依托山水文旅资源,县域暑期、节假日客流暴涨,本地家庭、外来亲子游客的观影需求成倍增长。但陆续有游客到岚皋县检察院反映,未成年人在影院购票时难以享受法律规定的优惠。

“孩子14岁,身高1米7,每次看电影必须买成人票,我翻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明未成年就有优惠,商家却只看身高不看年龄,太不合理了。”2025年8月4日,市民杜女士致电岚皋县检察院未检部门,道出了万千家长的共同困惑。收到群众诉求后,该院随即启动全时段、全渠道实地核查取证工作,锚定民生诉求精准履职。

办案干警随即在工作日、周末黄金观影时段,驻守影院售票大厅、自助取票区开展蹲点取证,记录购票、检票、核验全流程,逐一核查线下公示展板、票务告知标语,同步核验线上三大购票平台票务规则。

同时,办案干警现场随机访谈多组亲子观影家庭,逐一留存群众口述笔录,调取影院近半年票务台账、后台购票规则等存档资料。

调查发现,某影城仅对1.2米以下不占座儿童实行免票,未对1.2米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票价优惠。因影城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岚皋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

2025年8月18日,为兼顾执法刚性与便民温度,最大限度压缩整改周期、降低群众维权成本,避免程序空转,岚皋县检察院牵头相关行政部门召开多方公开诉前磋商听证会。

群众代表杜女士率先发问:“现在儿童普遍发育快,不少七八岁的孩子身高都超过1.2米,仅凭身高一刀切,直接剥夺了法定优惠权益。”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出监管困惑:“以往文旅消费优惠政策多参照身高标准执行,本次调整后,影院优惠核验标准、违规处罚边界如何界定,监管执法缺少清晰指引。”

县人大代表李辉平建议:“整改仅约束单家影院远远不够,要对全县影院统一标准、线上线下同步公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结合现场走访意见、法律规定、监管职责,检察建议明确要求各影院必须依法全面覆盖优惠范围,采用清晰直观的方式公示政策,不得人为设置优惠门槛。

“现在带孩子看电影,一进门工作人员就提醒出示孩子身份证,14岁孩子直接买优惠票,公示牌写得清清楚楚,法律福利真正落到老百姓身上了。”回访现场,带孩子观影的杜女士直言切身感受到民生改变。

“本案绝非一单整改、一事了之。”该案主办检察官张树峰接受专访时表示,本次公益诉讼监督,一方面纠正单家影院违法经营行为,另一方面以个案破局,重塑县域文旅行业“年龄优先、法定为准、平等普惠”未成年人保护新标准,从源头上杜绝文旅消费场景未成年人群体差异化对待问题。(记者 高虎)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