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由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法院牵头的川渝陕毗邻地区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司法协作交流会在该院蒿坪中心人民法庭召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城口县人民法院、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三省四院主管领导及相关干警共同开展实地考察,就进一步加强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司法协作座谈交流,现场签订备忘录,明确建立跨域立案便利等机制及定期跨省联合巡查、普法宣传等制度。
活动中,与会人员先后前往紫阳县法院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实践点、蒿坪法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高桥镇裴坝村污水处理项目考察调研,旁听一起公开审理案件。
“司法保护不能停留在卷宗里,要到河边去、到水里去,用看得见的数据回应群众关切。”在任河入汉江口,与会人员共同见证水质监测站现场取水、智能水质监测后,围绕水质数据司法采信、跨域证据互认等专业问题展开交流。
这正是安康法院加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一例。
如何守护好秦巴苍翠、一江清水?近年来,安康两级法院从依法办案、普法宣传、系统施策、跨域协作入手,以司法之笔在秦巴汉水之间绘就青绿画卷。
6月5日,宁陕县人民法院一场以“法护青山绿水共建美丽中国”为主题的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在县中心广场及辖区镇村同步开展。该院干警向群众发放、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并通过常见案例,向商户、群众普及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解答群众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户外出行等法律疑问。
保护环境,普法先行。安康两级法院积极借助各种有利时机,采取多样的方式,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知识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飞入千家万户。宁陕县法院江口人民法庭联合金川镇司法所深入金川镇各村,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模式开展鸟类保护专题普法活动;白河县人民法院仓上人民法庭借助白河县“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平台,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平利县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发放资料等形式,宣讲野生动物保护法,并组织村民现场签订保护承诺书,引导村民自觉抵制非法捕猎、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这些有效的普法方式,凝聚了生态保护共识,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安康两级法院还积极发挥制度机制的作用,推动人与自然共享共赢,让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稳得住、有保障。
以历史文化遗迹保护领域为例,安康中院牵头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共同签订《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查、会商研讨、执法联动、诉调对接等全方位协作机制,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优势互补的“大保护”工作格局。在安康中院的指导下,平利县法院与竹溪县法院联合设立关垭楚长城遗址司法保护基地,石泉县法院于石泉县城关秦巴老街发布安康首个《历史文化街区司法保护令》,汉阴县法院设立凤堰梯田司法保护基地,积极探索“遗产保护+文明旅游+巡回审判”的司法服务模式。
在水域保护领域,安康两级法院通过跨省司法协作、省内机制联控和专项行动联治,织就了一张多层次的水域司法保护网络。安康中院联合汉中中院、武汉中院、西铁中院、郑铁中院等10家中院签订《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与西铁中院签署《安康市域秦巴汉水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日常联络、共建共享、审执协同、能力共建、联合宣传等协作机制。同时,紫阳县法院、旬阳市法院、白河县法院分别与毗邻法院建立汉江、任河流域及“一江两岸”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了跨省域常态化司法协作体系。
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安康两级法院深化“执法+司法”联动,依法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打击违规采砂、非法占用河道、捕猎野生保护鸟类等行为,并积极探索“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方式,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命。(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张富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