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误把登记当补办,一场乌龙解决了

“太感谢法院了!困扰我们夫妻俩十几年的重复婚姻登记问题总算解决了,房贷终于能正常办理了!”6月30日,王某专程来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感谢法官解难题,一见面便紧握承办法官袁攀的手连连道谢。

2008年,王某与丈夫张某在黄陵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不慎遗失结婚证,彼时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尚未联网,二人不了解重复登记的法律风险,遂于2009年前往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再次办理结婚手续,就此形成“一婚二登”的特殊登记记录。

十余年间,二人办理普通业务时虽偶尔被提示信息异常,但简单说明情况后便能顺利办结,夫妻俩便没将此事放在心上。今年,二人拿出筹措多年的积蓄准备购置新房,前往银行办理购房贷款时,难题彻底暴露。

“系统显示你们存在两条有效婚姻登记记录,婚姻状态存疑,按照业务规范,贷款审批只能暂时中止。”银行工作人员的话,让夫妻俩慌了神。

张某焦急地追问:“我们从头到尾只结过一次婚,当年只是丢失证件重新办理,怎么会影响贷款?”

“两套登记信息无法确认真实婚姻情况,信贷风险无法排除,没有民政部门更正材料,贷款流程无法推进。”银行工作人员的答复,让夫妻俩一筹莫展。

更让二人担忧的是,重复登记不仅卡住了房贷,今后子女入学、社保参保、不动产过户等诸多事项都会受限,给家庭生活埋下多重隐患。无奈之下,王某、张某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雁塔区民政局2009年办理的重复结婚登记。

案件办理期间,承办法官袁攀多次接待当事人,细致厘清案件始末。王某委屈地诉说难处:“袁法官,当年我们法律知识匮乏,完全不清楚重复登记会带来这么多麻烦。平日里办小事解释一下就能通过,谁能想到买房贷款直接受阻,这套房子是全家省吃俭用攒钱购置,实在耽搁不起。”

了解情况后,法官随即对接雁塔区民政局,调取两份婚姻登记原始档案,核实早年登记系统运行背景。经多方查证,夫妻二人不存在恶意重婚、伪造身份、冒名登记等情形,两次登记主体均为本人,重复登记属于早年系统未联网、群众法律意识薄弱引发的问题。

但案件审理也面临法律壁垒。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本案不属于冒名虚假婚姻登记情形,当事人起诉时距离二次登记已近十七年,早已超出行政诉讼法定起诉期限。单纯依照法条,法院可直接驳回起诉。

“如果仅凭一纸裁定驳回起诉,程序看似办结,可群众的实际难题丝毫没有缓解,今后数十年办事仍会处处受限。”合议庭研讨后达成共识,办案不能机械套用法律条文,必须立足群众诉求,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办案团队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梳理事实、找准依据,向雁塔区民政局制发司法建议书,详细写明重复登记的形成原因、对当事人生产生活造成的系列阻碍,建议民政部门全面核查档案,依规撤销不合规登记信息。

司法建议书送达仅六个工作日,雁塔区民政局便完成全部档案核验工作,依法作出撤销2009年重复结婚登记的决定。民政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民生无小事,收到司法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核查原始材料,确认系历史系统问题造成重复登记,迅速完成撤销手续,及时扫清群众办事障碍。”

婚姻登记信息更正完毕后,王某夫妇的房贷审批顺利恢复,二人第一时间前往法院申请撤诉,于是出现了开篇致谢的暖心一幕。

此案是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深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府院联动共治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聚焦婚姻登记、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切的民生行政领域,摒弃“一判了之”的机械办案模式,常态化运用司法建议、府院会商、诉前调解等多元化解渠道,在监督行政机关规范履职的同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源头化解各类陈年疑难行政纠纷,以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安居生活。(记者 惠亚洲 通讯员 习伟)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