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开展研讨交流。
会议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具有鲜明的理论创新特质、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引领开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局面,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本源,充分认识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的关系,系统掌握“十二个坚持”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要找准检察定位,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实施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检察监督,坚持职责法定、恪守职责边界,依法全面履职、担当作为办案,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全面提升“三服务”质效。要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体推进,不断增强规范履行诉讼职责的能力、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协同履行治理职责的能力,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记者 高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