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任遭遇“欠薪”,当履约遇上困难,是“对簿公堂”还是“握手言和”?6月29日,武功县人民法院普集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法理情相融的方式,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故事的开端源于一笔因“义气”而产生的债务转移。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杨某系朋友关系。2025年初,案外人张某因无力偿债,经协商将41万元债务转移至被告王某名下。然而王某仅偿还部分款项后便开始“赖账”。2025年7月,经结算后王某重新向李某出具借条,确认欠款30万元并承诺于当年11月归还,被告杨某出于朋友义气签字担保。岂料还款期限届满,仅杨某代偿了3万元,仍有27万元迟迟未到位。李某多次催讨无果,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朱海云发现,本案事实清楚但简单判决可能激化矛盾。为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朱海云多次组织调解,一方面向二被告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担保责任;另一方面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给予被告合理的筹款期限。最终,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达成分期履行及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调解协议。
从“义气担保”的冲动,到“对簿公堂”的无奈,再到“握手言和”的释然,这起案件不仅是一次债务的清算,更是一次诚信的重塑。普集法庭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将调解贯穿办案全过程。武功县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司法既有雷霆万钧的力度,又有春风化雨的温度,为武功县社会和谐温度贡献法治力量。(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张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