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暂行规定》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旨在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治托举银发汗水(本图由文心AI生成)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我国人口约为14.05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约为3.21亿人。在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银发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他们中既有退休返聘的技术骨干、行业专家,也有从事保安、保洁、家政、后勤等工作。可以说,很多与城市运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岗位上,都有超龄劳动者忙碌的身影。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林嘉介绍,长期以来,超龄劳动者多被简单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认定为劳务关系,进而脱离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畴。实践中,拖欠工资、强迫加班、工伤拒赔、随意辞退等侵害超龄劳动者劳动权益的问题频发。超龄劳动者维权面临“立案难、定性难、胜诉难”的困境。
《暂行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它将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认定”解绑,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同时,因工作受伤或罹患职业病的,享受相应工伤保障。《暂行规定》还保障了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权益,并畅通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院起诉、劳动监察投诉等维权渠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暂行规定》落地生效,需要做好四项重点工作。首先,宣传要“沉下去”。很多用工单位和小微企业对新规知之甚少,超龄劳动者自身也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关部门应践行普法责任制,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新规送进工地、小区等一线。其次,执法要“严起来”。劳动监察部门应重点关注建筑、环卫、家政等高风险行业,依法查处不为超龄劳动者参保、违法用工的行为。再次,服务要“跟得上”。社保经办机构应优化参保流程,方便企业单独缴纳工伤保险,探索“按项目参保”等灵活方式。最后,维权要“降门槛”。简化工伤认定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超龄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
迈步美好生活一个也不能少。当我们用法治的力量和温度托举每一滴银发汗水、守护每一份银发努力,城市的街头便多了从容的身影,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会具象到超龄劳动者老有所为的一个个精彩故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