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有温度   法治有力量

作者:惠亚洲

从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李鑫所说的“司法确认就是给调解协议盖‘法律生效章’”的制度保障,到李军生主任“三天化解3000万元纠纷”的一线实践;从徐京平院长“培养复合型调解人才”的长远规划,到崔佳律师“商事调解是青年律师‘蓝海’”的执业洞察。《商事调解条例》施行一个月,透过行业多方从业者的实践与思考,不难发现,商事调解正成为陕西企业化解纠纷的“最优解”。

目前,陕西“收、保、调、确、执”一站式机制已顺畅落地运行。不同于耗时冗长的传统诉讼模式,商事调解凭借高效、经济、柔性的独特优势,为企业纠纷处置提供了全新选择。遇到商事纠纷时,企业不用再第一时间诉诸法律,可通过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当地司法局,查询正规备案的商事调解组织,以更温和、更低成本的方式化解争端,最大程度维系商业合作关系。

《条例》施行是起点,深耕实践方见成效。在走访法院、调解机构、高校法学领域及律师行业后,能清晰感受到陕西商事调解工作的稳步推进与向好态势。

司法层面的制度兜底,为商事调解筑牢了公信根基,让柔性的调解程序拥有了刚性司法保障,彻底打消了企业对调解协议效力不足、难以落地的顾虑。一线实践则充分印证了商事调解的核心优势,不仅能简化解纷流程、减轻企业诉累、节约时间与资金成本,更能柔性化解商业纠纷,有效修复合作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制度行稳致远,人才是核心支撑。针对性培育复合型调解人才,能够有效补齐行业专业人才短板,为商事调解规范化、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同时,商事调解也为青年律师成长提供了全新“蓝海”赛道,成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采访中,一处细节更显商事调解的专业理性。李军生坦言,面对恶意失联、无调解意愿的当事方,会及时引导企业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这一做法清晰界定了商事调解的定位:它不替代司法,只精准补位,恪守边界、按需施策,尽显法治温度与专业分寸。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商事调解不是简单的矛盾调和,而是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期待未来更多企业主动选择非诉讼解纷路径,让柔性调解成为商事纠纷处置的常态选择,也期盼陕西的探索能打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以法治力量护航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惠亚洲)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