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化纠纷 守住友情护诚信

作者:通讯员 任红霞

“太感谢法官和调解员了,一遍遍给我们讲道理、释法律,我一定会按时还钱,绝不失信!”5月22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余下法庭联合余下街道综治中心,依托“法院+综治”诉调联动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成功挽回当事人多年的朋友情谊。

据了解,2023年,方浩、周蓉夫妇(化名)因经营生意急需周转资金,向好友王彦泽(化名)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并明确了借款利息。出于朋友情义,赵星(化名)主动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在借条的担保人一栏签字确认。

借款期限届满后,方浩夫妇未能按期还本付息。王彦泽多次私下沟通、上门催讨,对方始终未能还款。无奈之下,王彦泽前往余下街道综治中心求助,希望通过正规渠道解决纠纷。

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经过初步核查,确认该案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具备良好的诉前调解条件,随即启动“法院+综治”诉调对接机制,第一时间对接余下法庭,联动开展矛盾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方浩夫妇对借款事实毫无异议,但坦言生意经营遇困,目前经济拮据,没有能力一次性结清全部欠款。而担保人赵星则满心懊悔,连连表示自己一分钱借款都没有使用,只是碍于朋友情面帮忙签字担保,根本不清楚这简单的一纸签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难处和法律认知误区,承办法官与综治调解员分工配合、双向发力,开展精准调解。

法官紧扣法律法规,清晰梳理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逐一厘清法律边界。向方浩夫妇详细告知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二人正视债务、主动担责,并引导其结合自身实际经济情况,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同时,针对担保人赵星的认知偏差,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保证担保的相关法律条款,逐条解释担保人的法定责任,彻底打消其“未使用借款就无需担责”的错误想法,让其充分明晰担保签字背后的法律约束力。

与此同时,综治调解员立足人情道义、邻里友情的角度,对三方当事人进行柔性劝导。调解员恳切地告知方浩夫妇,多年挚友难得,当初王彦泽在其困难时倾力相助,是基于多年的信任与情谊,切勿因债务纠纷彻底断送友情、丢失诚信。

调解员耐心安抚债权人王彦泽,说明方浩夫妇当下的经营困境,劝说其念及多年交情,给予对方一定的还款缓冲期,既能帮助朋友渡过难关,也能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

情理交融的耐心沟通、入情入理的真诚劝导,让三方当事人纷纷释然,对调解方案表示认可。

经过多方共同协调,三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方浩、周蓉夫妇在半年期限内,分期向王彦泽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余万元,担保人赵星对该笔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调解协议顺利签署后,曾经因债务心生隔阂的方浩与王彦泽相视一笑,积压许久的矛盾与心结彻底化解,多年的朋友情谊得以修复。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余下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用“法院+综治”联动调解模式的生动实践。工作中,法官以法律为准绳厘清权责、定分止争,调解员以温情为纽带疏导矛盾、化解心结,通过法理与情理的深度融合,既严守法治底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柔性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鄠邑区法院将持续深化“三级递进”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持续下沉司法服务力量、前移矛盾化解关口,用有温度、接地气的司法举措,扎根基层一线化解民生纠纷、守护群众民心,持续书写基层平安治理的暖心答卷。(通讯员 任红霞)


(编辑:陈杰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