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感谢法官帮我卸下了心里的大石头!”案件办结后,刚走出大学校门、初次创业的刘智如释重负。5月25日,鄠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张丹萍耐心调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尖锐矛盾,让一场剑拔弩张的商事纠纷顺利握手言和。
怀揣创业理想,刘智(化名)租赁商铺自主经营,开启创业之路。经营期间,因个人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刘智拖欠了2025年10月至12月的商铺租金,共计1.9万余元。按照双方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房东薛淇(化名)核算出高额违约金,总计索赔金额超10万元。
高额的赔付金额让初入创业赛道的刘智压力倍增,双方就赔付事宜多次私下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万般无奈之下,房东薛淇向鄠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智足额支付拖欠租金及合同约定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丹萍第一时间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梳理案件细节,精准锁定双方争议核心。考虑到房屋租赁纠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硬性判决容易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产生后续纠纷,为最大程度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初期,双方分歧巨大、情绪对立严重。原告薛淇态度坚决,认为被告拖欠租金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额赔付;被告刘智则表示,自己创业初期资金紧张,无力承担十余万元的高额赔付,认为对方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过高,难以接受。
针对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张丹萍法官采取“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的分层调处方式,循序渐进化解矛盾、平复双方情绪。
法官组织双方当面沟通,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诉求、表达想法的权利,让双方坦诚交流、互相理解,逐步消解彼此的对立隔阂。随后又单独与双方沟通释法,精准开展普法引导。
法官向原告耐心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本案中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标准,年化利率远超法律认可的合理范畴,依据法律规定,约定违约金明显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调低。同时细致为其分析诉讼周期、执行风险等实际问题,引导其理性看待赔付标准。
与此同时,法官也对被告刘智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拖欠租金的行为已然构成违约,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便创业遭遇困境,也应当坚守契约诚信、履行合同义务。法官结合案情利弊耐心劝导,用共情式沟通缓和紧张氛围,引导年轻创业者正视问题、积极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情理兼顾、平衡双方利益,通过参考同类典型案例、精准测算实际经济损失,帮助双方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彻底打破调解僵局。
经过法官的不懈沟通与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成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刘智当庭一次性向原告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25000元,双方纠纷彻底了结。
“这次的事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今后不管签订任何合同,我一定会仔细研读条款、恪守诚信。特别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纠纷顺利化解后,刘智深有感触地说。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鄠邑区法院柔性司法、为民解忧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鄠邑区法院将持续秉持调判结合、以调促和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高效化解群众矛盾、护航经营主体经营发展。(通讯员雷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