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交管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作者:刘攀峰 通讯员 田鹏飞

入夏以来,气温持续升高,群众聚餐、夜市饮酒等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上升。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交管大队结合夏季交通特点,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零容忍”态势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行动中,阎良交警在城区主干道、餐饮娱乐场所集中区域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疑必检”。针对夏季酒驾“午后、夜间”双高发特点,该大队动态调整勤务,采取“定点+流动”“错时+延时”相结合的方式,将查处时段从夜间向凌晨延伸,从工作日向周末、节假日延伸,并深入农村地区、背街小巷等管控薄弱区域开展流动巡查。其间,查获多起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5月3日22时许,郭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北屯社区时被查获,经检测,结果为2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5月6日9时许,杨某饮酒后驾驶小车行驶至航空六路时被查获,经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5月4日2时许,詹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倚天路时被查获,经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5月6日零时许,林某饮酒后驾驶小车,在某酒店停车后与他人发生打斗。武屯派出所出警时发现林某有酒驾嫌疑,将其移交交管大队。经检测,林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7.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5月5日22时许,秦某(女)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航空一路行驶时被查获,经检测,结果为3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8日23时许,张某(女)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凤凰北街行驶时被查获,经检测,结果为5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阎良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刘攀峰 通讯员 田鹏飞)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