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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法院:贪念触法必受惩 两男子盗窃电缆双双获刑

作者:通讯员 赵蓉

“就偷点电缆线,能有多大事?”抱着这样的想法,董甲伙同董乙盗窃他人闲置电缆线,本以为是“不值一提的小便宜”,最终却双双落入法网。近日,府谷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作出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董甲在楼顶拆除自家电缆线时,发现一段闲置电线无人看管,遂萌生盗窃电缆线的念头,随后伙同董乙,采用剪切方式盗取电缆线。经查,二人共窃得电缆线30余米,总价值人民币3115元。受害人吴某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报案。董甲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董乙到案后亦如实供述相关罪行。经审理查明,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法院综合考量二被告人具备的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董甲、董乙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方面要严守法律底线,切莫因个人贪欲心存侥幸行小偷小摸之事,否则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另一方面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筑牢财产安全防线。若发现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务必第一时间报警,依靠法律力量维护自身权益、守护社会安宁。(通讯员 赵蓉)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