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第五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在杭州举行。论坛称,今年,我国将加快在3.8万个乡镇(街道)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阻断矛盾纠纷上行的基础底座作用,并推动综治工作向60余万个村(社区)延伸。
为什么要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向村(社区)延伸综治工作触角?原因在于大量矛盾纠纷恰恰就发生在群众身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等,这些事情如果在乡镇(街道)没有一个规范、便捷的化解平台,群众就可能陷入“多头跑、反复跑”的困境。用群众的话说,综治中心就是家门口的“解忧铺子”,让群众有地方“找个说法”,有专人“给评评理”。
在陕西,这项工作更有底气,也更接地气。去年全省107个县级综治中心全部建成运行,实现了“有牌子、有场地、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不少经验做法可圈可点。
安康镇坪县迭代升级的“无忧调解超市”,就是群众眼中的“解忧杂货铺”,不仅有地方“找个说法”,就连谁来调解,都是群众说了算;宝鸡金台区创新“1、5、30”督办机制,通过提醒函、督办函、重点督查等方式强化时效管理;西安蓝田县三里镇把千年《吕氏乡约》文化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起来,调解员用乡规乡情“拉家常”,当事人服气,矛盾自然就化解了。
这些带有泥土味的“土办法”,既有统一的规范化框架,又有各自的地方特色,群众买账、管用有效,可复制可推广,不失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科学高效运行的一把把“钥匙”。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评价这项工作的成效怎么样,要看群众满不满意,看“有纠纷找综治中心”是不是成了群众共识。综治中心建在基层,可能不如修广场、盖大楼那样“立竿见影”,但它化解的每一个积怨、减少的每一个矛盾上行,都是为社会长治久安打根基。论坛强调,要“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化解矛盾纠纷,既要解‘法结’,又要化‘心结’”——这正是对党员干部政绩观最现实的检验。
去年,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实现综治中心全覆盖并正式运行,常驻部门入驻率达100%,推动化解矛盾纠纷976.4万起。中心搭台、部门唱戏逐渐成为常态,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矛盾纠纷化解的“一张网”也越织越密。
论坛介绍,去年全国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1750万起,成功率超95%。为有效应对进入警情渠道的非警务矛盾纠纷,纠纷调解室已成为所有派出所的标配,并逐步向社区警务室延伸。
综治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轨道上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平台。论坛提出,要“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网格员、志愿者、乡贤、法律明白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矛盾纠纷才能发现得早、化解得好,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把综治中心建成群众家门口的“解忧铺子”,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定力,也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工作做实了、服务做细了,群众的心气更顺了,社会的平安根基就更稳了。(王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