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杨凌示范区部分路段摩托车“炸街”扰民现象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杨陵大队城区中队迅速回应群众诉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获一辆涉嫌违法改装摩托车,并对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天气转暖,摩托车出行量显著增加。部分驾驶人擅自改装车辆排气系统,驾驶“炸街”摩托夜间轰鸣行驶,产生巨大噪音,严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问题,城区中队对举报线索进行系统梳理,精准研判“炸街”摩托车行驶规律与重点路段,采取定点蹲守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渭惠路成功查获一辆涉嫌违法改装的二轮摩托车。

经现场核查,驾驶人马某驾驶的摩托车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以及拆除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马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消除违法行为,恢复车辆原状。

民警介绍,“炸街”摩托车不仅噪音扰民,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擅自改装排气系统、消音器等关键部件,可能导致车辆动力性能改变、排放超标、制动性能下降,影响行车安全。同时,此类车辆往往伴随超速行驶、飙车竞速等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据悉,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持续加大“炸街”扰民、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控相结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同时,加强源头管理,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辖区内摩托车维修点、改装店进行排查,对从事非法改装业务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切断非法改装链条。对涉嫌飙车竞速、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移交治安或刑侦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攀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