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少年心里埋下法治的种子

碑林区春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扫描

作者:黄新航

近日,记者随碑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访区内多所校,镜头对准了一堂堂生动的“开学第一课”。这不仅是新学期的序幕,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4个月后,碑林区推动法治精神在校园落地生根的一场系统性实践。

3月5日起,在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下,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春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126位法治副校长走进63所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范、网络安全、自我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内容开展宣讲,活动持续10天左右。

让法治教育深入每所学校

自3月5日起,碑林区春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在全区63所学校陆续展开。升旗仪式上,法治副校长围绕文明守纪、安全防范、健康成长开展法治寄语,班级课堂里,法治辅导员结合学生身边事进行专题宣讲,线上课堂同步延伸,让法治教育在开学节点迅速铺开。不同学校、不同学段,内容各有侧重,但“同步推进、全面覆盖”的特点始终贯穿其中。

这样的场面,不是临时动员的结果,而是统筹推进、机制在前的结果。区委依法治区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区司法局具体推进,区教育局协同配合,把法治教育放到春季开学这一重要时间点统一安排、同步实施,推动法治课堂由一校一讲走向全区联动。

“法治教育不是等问题出现后再去补救,而是要在孩子成长的起点上,把规则意识、自护意识和责任意识讲清楚、种下去。”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说,把法治教育放在开学之初,就是要把工作做在前面,把保护落在前面,让法治真正从校园生活一开始就走到学生身边。

让法治课堂进到学生心里

法治课能不能讲进学生心里,关键不在讲了多少,而在讲得准不准、学生听不听得进。

振兴路小学升旗仪式结束后,长安路司法所所长裴庞涛从学生日常行为讲起:“不欺负同学,不损坏公物,不沉迷不良网络信息,遵守交通规则,尊重师长,团结伙伴。”没有生硬说教,却把法治教育落到了学生每天都能接触到的校园生活中。对于小学生来说,法律并不只是书本上的概念,它首先就是身边一条条具体的规则和边界。

何家村小学则从孩子们熟悉的动画电影《熊出没之年年有熊》切入,把消防安全、防范诈骗、监护责任、自我保护等内容融入故事情节。学生熟悉角色,也愿意顺着情节往下听。原本略显抽象的法律知识,因为有了具体情境,变得更加可感、可知、可记。

“我们想做的,不只是把一堂课送进校园,更是把法治意识送进孩子心里,把安全和保护送到他们身边。”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负责人沈琳说。

让法治护航贯穿成长日常

一堂课能讲好,靠的是内容设计和方式创新,一项工作能持续推进,靠的则是制度支撑和协同发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放到校园场景中看,这意味着法治教育不能止于一次活动、一次讲座,而要通过稳定队伍、完善机制、持续履职,把法治宣传教育由阶段性动作转化为常态化工作。

在西安市碑林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的持续履职,正是推动这项工作走深走实的重要支撑。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使校园法治教育不再依赖临时安排,而有了较为稳定的组织保障和履职基础。平日里,他们围绕法治宣传、行为规范、校园安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内容协助学校开展工作,开学季,则通过集中进班、同步开讲,把法治教育推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黄新航)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