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司法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作者:记者 黄新航 通讯员 王琳娟

3月18日,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在区秦保驿站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敬畏秦岭、守护秦岭、滋养秦岭”。此次宣传活动是西安市第十三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的一部分,旨在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全社会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册,提醒市民在春季进山时要遵守环境保护与旅游安全的相关规定,共同守护秦岭生态环境。同时,现场还设立了法律咨询点,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与生态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法律问题。

此外,工作人员还走村入户,带着普法手册、典型案例汇编等资料,以群众易于理解的方言解读森林防火、反诈防骗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普法宣传的亲和力和实效性。灞桥区司法局表示,今后将继续通过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灞桥贡献力量。(记者 黄新航 通讯员 王琳娟)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