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跨区划检察+流域执法”协同治理模式 筑牢黄河生态安全屏障

作者:记者 高虎 通讯员 周梦迎

1月8日,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陕北高原地区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通过构建“跨区划检察+流域执法”协同治理模式,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2025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水利部联合在榆林市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

按照省检察院和直属分院工作要求,陕北高原检察院持续深化“黄河生态检察卫士”品牌建设,深耕跨区划生态保护实践。此次与两流域机构协作,为品牌注入了协同治理、专业赋能的鲜活元素,进一步丰富了品牌内涵与实践效能。

在机制签订仪式上,陕北高原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南崇敬表示:“此次签署的协作机制,正是我们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高检与水利部专项行动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推动构建‘跨区划检察+流域执法’模式,探索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提供实践经验,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跨区域生态保护治理格局。”

黄河水利委员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白春表示:“晋陕蒙接壤地区地处黄河流域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生产建设项目集中,生态环境脆弱,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生态保护任务艰巨。我们将严格遵循相关机制要求,畅通线索移送渠道,以务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守护好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立峰表示:“长期以来,我们深耕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治理与监管一线,深刻认识到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的重要性。此次与陕北高原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为流域保护增添了强大司法助力。我们将在机制基础上,与检察机关携手形成监管合力。”

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具体业务进行了深入交流。三方一致表示,将以协作机制为纽带,凝聚保护合力,破解流域治理难题,共同守护黄河安澜。(记者 高虎 通讯员 周梦迎)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