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赋能检察

西安打造“检察+公证”模式促进法治公正与效率

作者:通讯员 刘阳

近日,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设立在湘潭大学)发布了“2024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由西安市公证处报送的《探索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工作机制 打造“检察+公证”现代化法律监督新模式》项目榜上有名。这项荣誉的背后,是西安公证机构与检察机关历时两年多的深度协作,是对传统司法辅助模式的突破与重构。

该模式的初步探索可追溯到2023年9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安市公证处签订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框架协议》。未央区检察院在办理周某故意伤害案时遭遇难题:犯罪嫌疑人周某认罪认罚且愿意赔偿,但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因赔偿金额僵持不下,同时检察院缺少专门账户来保管赔偿金。西安市公证处的介入,为这一困境提供了解决办法。经办案检察院审查同意,由周某将案涉3万元赔偿保证金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待法院对该案件审理后,受害人王某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以及检察院同意支取保证金的函顺利领取了款项。这一案例成为“检察+公证”模式的雏形,也为后续在生态保护领域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2024年4月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西铁分院)与西安市公证处签署了《推进“检察+公证”现代化法律监督模式合作协议》,这标志着该模式从基层探索迈入了制度化实践阶段。在签约仪式上,西铁分院检察长王勇指出:“将部分检察辅助事务委托给公证机构办理,能够实现有限检察资源的高效配置,提升检察办案活动的透明度。”西安市司法局局长苏国峰表示,这是“运用公益损害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制度,破解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中损害赔偿金‘保管难’问题的创新实践”。

2024年,陕西某国际旅行社违规组织游客穿越秦岭鹿角梁、箭峪岭等核心保护区,违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铁分院在办理此案时,面临电子证据易灭失、难以固定的难题。西安市公证处迅速介入,对该旅行社微信公众号的招募信息、微信群聊记录以及活动照片进行了保全公证,所形成的公证书成为法院判决的关键证据。最终,法院判令该旅行社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1.5万元,并公开道歉。在这一案例中,公证的中立性与专业性得以充分彰显。公证处借助区块链存证技术固定电子证据,确保了其真实性与不可篡改性。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马登科点评道:“公证凭借自身公信力优势,保障证据真实、完整,避免证据相关争议,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事实基础更为坚实。”

一起未央区检察院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依据《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框架协议》,经办案检察院审查同意,由犯罪嫌疑人将案涉3万元赔偿保证金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处作为中立第三方,既保障了受害人的权益(凭法院调解书即可领取款项),也为嫌疑人争取了从宽处理的机会。截至2025年底,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已通过该模式办理9起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满意度达100%。西安市公证处党总支书记张华表示:“这种合作模式能够促进法治的公正与效率,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体现司法温度的双赢举措。”

2024年,在办理王某在秦岭保护区非法猎捕11只飞禽(其中包含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件中,西铁分院引入公证提存机制。经西铁分院审查同意,王某主动向公证处提存生态损害赔偿保证金,检察机关结合提存证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上案例体现了“惩戒+修复”的司法理念。提存机制既让行为人承担了生态责任,又避免了“一罚了之”的简单化处理。据西铁分院的统计数据,通过公证提存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已达120余万元,全部用于秦岭生态修复。“检察+公证”模式的核心在于职能互补与制度设计,其创新点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保全证据,筑牢司法监督的事实根基。公证机构运用区块链、电子存证等相关技术,对公益诉讼中的电子证据和现场证据加以固定,有效攻克了电子证据“易篡改、难固定”的难题。二是赔偿提存,破解“保管难、执行难”的困境。针对公益诉讼赔偿金“保管无专户、使用无监管”的问题,公证处设立专项账户,对赔偿保证金进行提存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是矛盾化解,搭建多元解纷的“缓冲带”。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公证处作为中立第三方,为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搭建沟通桥梁。公证处不仅保管赔偿款,还协助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和解。

“检察+公证”模式已成功从个案实践推广至制度层面。2024年,该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5年,入选“2024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西安市公证处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拓展该模式的覆盖范围,把这一模式推广至民事、行政检察领域;同时与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开展合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西安“检察+公证”模式的实践,是新时代司法改革的生动写照。它不仅解决了传统司法辅助模式存在的痛点问题,更彰显了公证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价值。从秦岭深处的生态环境保护到基层社区的矛盾化解,从电子证据的固定到赔偿款的提存,这一模式以“专业+中立”的姿态,为公证行业更广泛地参与社会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其他地区的司法创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全新活力。(通讯员 刘阳)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