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双进”赋能基层治理 “检察之窗”情暖民生

作者: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郑晓曦 段雨晨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忙,孩子上学的事真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12月11日,冬日的暖阳洒在兴平市某小区的道路上,检察官马参观再次来到这里进行回访。居民张某远远看到小李,便热情地迎了上来,紧紧握住他的手感激地说。

这温馨的一幕,正是咸阳市检察机关推进“双进”工作、依托“检察之窗”服务群众所取得成效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咸阳市检察机关立足实际,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推进检察“双进”工作。以“检察之窗”为重要依托,将检察服务精准延伸至基层末梢,成功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注入强大法治动能。

2023年5月,兴平市检察院“检察之窗”值班干警在常规网格走访中发现,某小区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数百户居民无法取得购房发票,房产证办理受阻,甚至影响子女入学。检察机关迅速启动风险预警机制,牵头组织住建、教育等部门现场办公。经过紧张核查,优先为12户业主家庭解决了子女入学难题,从源头预防了群体性矛盾的发生。

“从被动受案到主动发现,这是我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咸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晓燕表示。2024年6月,泾阳县兴隆镇又发生一起宅基地纠纷:村民蒙某与秦某因宅基地问题发生冲突,秦某将蒙某殴打致轻伤。泾阳县检察院主动介入,迅速调取证据锁定犯罪事实,启动检警协同监督机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针对蒙某家庭困难、加害方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救助金,成功化解矛盾,形成“刑事监督+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的一体化治理模式。

“检察官同志,这些年我们真的走投无路了……”2024年4月,“检察之窗”小程序平台收到泾阳县张某的求助信息。2015年,张某15岁的儿子因交通事故下肢瘫痪,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赔偿11万余元,但陈某长期下落不明,执行陷入僵局。泾阳县检察院检察官陈君收到线索后迅速行动:线上调取法院调解书,线下联动村委会,3天内完成材料核验。随后,不仅为张某量身定制司法救助方案、发放救助金,还联合法院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多次与陈某家属沟通协调,最终促使陈某主动履行部分赔偿款。

2025年3月,礼泉县检察干警通过“检察之窗”窗口了解到,郑某某的丈夫因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款多年未执行到位,而郑某某本人残疾多病、家庭极度困难。7月,礼泉县检察院审查后迅速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联合县妇联、残联将其纳入重点关爱对象,定期回访并适配助听器,实现“检察牵头、多方联动”的综合救助效果。

“我们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检察之窗’服务平台,就是为了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咸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吴晓泉介绍。线下推行“四定”工作机制(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确保实体窗口高效运行。

为确保群众诉求得到专业高效响应,咸阳市检察院“检察之窗”调度中心创新实行检察业务部门轮值制度。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部门骨干轮流值守,对线索进行初步甄别、精准分流和专业指导。“这种轮值制度打破了部门壁垒,提升了内部协同效能。”值守干警田建忠表示。

同时,检察机关强化外部联动,建立涉刑治安案件同步通报机制,推动及早介入、靠前研判。通过实施《基层治理“巡诊家家到”行动方案》,聚焦矛盾纠纷化解与民生权益保护,以“部门问诊、集中会诊、复检销号”模式主动下沉、精准纾困。

据统计,截至目前,咸阳检察机关通过“检察之窗”累计服务群众超万人次,开展普法宣传160余场,受理并办结线索941件。这些数据背后,是咸阳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坚定决心。

“检察机关干的,就是百姓盼的。”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表示,咸阳检察机关将继续做实“双进”工作,把“检察之窗”开到群众家门口,把检察服务做到百姓心坎里,以更优履职助力平安咸阳、法治咸阳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检察温暖。(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郑晓曦 段雨晨)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