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检察“未”爱前行 法治护航少年梦

作者: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曾天刚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孩子们的人生。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到一个孩子的成长轨迹,每一次决定都可能影响他们的一生。这正是我们未检工作的重量所在。”11月17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李永娟接受采访时道出了未检工作的意义。

近年来,咸阳市检察机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以高质效办案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监护监督:筑牢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

2024年5月,长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遗弃罪案件,被告人冯某因遗弃13岁女儿晶晶被判处刑罚。该案背后,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深度介入。

晶晶曾两次被父亲遗弃,在救助管理站生活长达4年。承办检察官经走访村委会、妇联、民政等部门综合评估,发现晶晶母亲改嫁后患病无力抚养,其他亲属也因经济或健康原因无法承担监护责任。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以遗弃罪对冯某提起公诉,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案件宣判后,检察官持续跟踪回访,委托妇联对冯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目前,晶晶已回到父亲身边,生活逐步走向正轨。

该案是咸阳检察机关强化监护监督的缩影。近年来,该市已构建起以“支持起诉+督促起诉”为主、“监护督促令+家庭教育指导”为辅的工作模式,通过多部门协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屏障。

社会支持:构建多元协同保护体系

“检察官阿姨,爸爸今年不出去打工了,可以陪我过生日了!”三原县六年级学生小燕在贺卡中写道。这张贺卡背后,是一场由“检格+网格”机制推动的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2023年秋,小燕因长期缺乏父母陪伴、遭受校园欺凌,一时冲动喝下农药。三原县检察院通过网格员上报线索迅速介入,查明农资经销部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高危农药。检察机关不仅支持小燕父亲提起民事诉讼,协调经营者赔偿3万元,还推动全县农药销售者签订《不向未成年人销售承诺书》,并联合司法社工为小燕提供心理辅导,发放司法救助金6000元。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咸阳检察机关通过“试点、推广、提升”模式培育司法社工队伍,与团市委签订合作协议,吸收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网格员等壮大志愿服务力量。三原县探索的“未检观察员”“融网进格”机制,让基层力量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前哨”。

强制报告:织密未成年人安全网络

“怀疑婴儿非正常死亡,申请核查!”兴平市派出所户籍警的一条强制报告线索,揭开了卓某某故意杀人案的真相。这得益于咸阳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严格执行。

“强制报告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利器’,必须让制度‘长出牙齿’。”李永娟表示,自2020年最高检等九部门推行该制度以来,咸阳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细化实施细则,建立“一案多查”机制,深挖案件背后的监管漏洞。通过举办“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活动、开设“法治云课堂”、上线“未爱乾行”等数字平台强制报告模块,提升制度知晓度。

近年来,咸阳检察机关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责任主体制发检察建议45份,追责16人,追诉1人,推动强制报告制度从“纸面”落到“地面”。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晓燕总结道,“咸阳检察机关将持续以法治为引领,以创新为动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曾天刚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