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不合规、优惠用不对、债务有疑问?法律解读来了

作者:记者 黄新航

时值2025年10月,进入最后一个季度。企业正忙于第三季度的预缴申报,并着手启动复杂的年度汇算清缴准备工作;个人亦需关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收入的个税筹划。在此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如何精准把握政策、合规处理税务事宜,成为市场主体普遍关注的焦点。

近日,本报特邀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的三位资深律师——万焦、叶蕊、杜立雯,围绕第四季度这一特定时间节点下的税收规划与风险防范,结合真实案例,为读者提供一份切实可行的“年终税务规划指南”。

问:时值十月,正值季度申报与年度规划的关键节点,纳税人在此时应重点关注哪些日常但易忽视的税收环节?

杜立雯律师:在年终阶段,纳税人需要特别关注全年税收情况的梳理,尤其是发票的规范管理。这是税务合规的基础,也是防范风险的首要环节。  

万焦律师:年底是查漏补缺的好时机。比如,检查前三个季度的成本费用支出是否均依法取得合规票据。这不仅关乎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对一般纳税人而言,更直接影响增值税进项抵扣。我强烈建议在年底前系统梳理一遍票据,避免来年汇算清缴时陷入被动。消费后主动索要发票,既是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在助力税收监管的良性循环。  

叶蕊律师:万律师提到的票据管理在资产处理中尤为关键。我们年底常遇到此类案例:某企业收购不良资产后,因原产权人失联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导致进项税无法抵扣,最终被认定为“无票入账”,面临补税与滞纳金风险。小小一张票,往往牵动着巨大的资金风险,在年终资产盘点和规划时务必高度重视。  

问:年终前后往往是个人资产配置调整期,住房交易中的税收问题尤为复杂,有哪些常见风险需要警惕?  

万焦律师:个人销售住房若购买未满两年,需全额缴纳增值税,且若无法提供完整的购房原始凭证,可能面临按销售额核定征税的风险。例如,一套200万元的住宅,若按3%征收率计算,税款可能高达6万元。此外,还有由买方承担的契税,税率通常在1%~3%之间,各地有差异。  

叶蕊律师:需要补充的是对于个人销售住房是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各个地区差异,情况不同。纳税人必须主动核实当地政策,明确是据实征收还是核定征收,避免将核定征收率误认为是最终税负,造成巨额税款误判。  

问:对于企业而言,在第四季度冲刺业绩的同时,如何合规地进行税务规划,并规避潜在风险?  

万焦律师:企业经营首重增值税。国家对此给予了诸多优惠,例如小规模纳税人现行3%征收率减按1%征收,以及起征点优惠。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5%至5%的优惠税率,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税率。值得注意的是,税收征管程序也在优化。最新发布的税收征收管理修订征求意见稿,取消清税前置,即在纳税争议中,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前无需先缴清税款,这为权利救济提供了更便利的通道。  

叶蕊律师:优惠政策绝不能滥用。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将非研发支出违规计入研发费用,将面临补税、滞纳金、罚款的处罚。更严重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在年终结算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合规是企业稳健经营的基石。

 

问:在年底解决债务纠纷时,“以物抵债”和“司法拍卖”是常见方式,其中的涉税风险应如何前置防范?

万焦律师:首要区别在于,“以物抵债”属于私下交易,税务机关会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价)计税。我曾亲历一个案例,当事人以800万元拍得厂房,结果因拖欠巨额土地增值税,过户前被迫补缴200多万元,得不偿失。司法拍卖中,即便公告约定“各自承担税负”,若被执行人欠税未清,买受人仍需先垫付税款才能过户,而后续追偿往往极其困难。  

叶蕊律师:核心痛点还在于发票。企业通过拍卖取得资产,若无法取得合法发票,将导致进项税不能抵扣,成本无法税前扣除。曾有企业凭付款流水做账,结果被智慧税务系统预警,补税超200万元。因此,我们的核心建议是:第一,参与竞拍前必须进行税务尽职调查;第二,在协议中明确税费承担主体、支付时限及违约责任。  

金秋十月,既是收获的时节,也是播种未来希望的起点。税法的规则细致而严密,它既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市场活动的标尺。从日常消费的索票习惯,到企业年终的合规筹划,再到重大资产交易的风险前置调查,无不需要专业的眼光和审慎的态度。真正的智慧不在于刻意规避,而在于深刻理解并善用规则,让税法成为企业稳健前行、个人财产安全的护航者,助力大家在今年圆满收官,为来年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合规基础。 (记者 黄新航)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