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共享法庭”调解  劳动争议当场结

作者:姜争民 王景涵

“太感谢你们了,这大半年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9月26日,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诉讼服务分中心,离职员工孙某紧紧握着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尚(化名)的手,激动地说。李尚将4万元现金递到孙某手中,这场持续了大半年的劳动争议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时间回溯到2024年夏天,孙某因个人原因从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离职。原本以为会是一次好聚好散的告别,没想到在工资结算、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上,孙某与公司产生了严重分歧。双方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今年初,孙某向雁塔区劳动仲裁委提起了仲裁。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结果,前往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分中心提起诉讼。

案件立案后,被委托至雁塔区法院派驻在综治中心的劳动争议专职调解员肖君手中。为了促推调解成功,雁塔区法院“共享法庭”综治中心服务站的指导法官王华也全程参与调解。

调解现场,气氛一度紧张。公司代表率先发言:“她是主动辞职的,按照规定,我们不应该给她经济补偿金。”孙某听后,情绪有些激动:“我在公司这么多年,都没休过年休假,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没结清,这怎么能说没补偿呢?”

调解员肖君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开始与公司代表反复沟通。她语重心长地说:“我们理解企业目前面临的难处,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应当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可是强制性规定。”

这时,王华也条分缕析地讲解起相关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主动辞职,但如果因为单位未及时支付报酬或者未缴纳社保等原因,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过调解员与法官的共同努力,最终,双方在诉讼服务分中心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当场向孙某支付了最后一个月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4万元。

这起案件是雁塔区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后,通过与区总工会共同建立的特色调解室——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并在“专人调解+司法指导”模式下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目前,雁塔区法院诉讼服务分中心已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这种机制不仅大大缩短了劳动者的维权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解纷成本,更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以前遇到这种劳动纠纷,劳动者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权。现在有了这个机制,很多问题都能在调解阶段得到解决,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旁听市民张先生感慨道。

雁塔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与综治中心各入驻单位的协作,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提供更多专业、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记者 姜争民 通讯员 王景涵)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