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绿”护航城乡平安路

作者:记者 惠亚洲 通讯员 朱继城 白璐

“小心点,小家伙。”8月22日,渭南市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民警龚泽正在崇业路街道麻李村执勤时,看到一个小男孩踩着拖鞋追逐一只知了,险些撞上一辆摩托车。龚泽及时拉住小男孩,避免了一场意外。

当孩子们尽情享受暑假时光,市民们在夜市举杯纳凉,货运车辆在公路上川流不息,有一抹流动的“荧光绿”始终穿梭在街头巷尾、高速路口与乡间小道——他们是陕西公安交警,是这个夏天最不容忽视的平安底色。

夜色守护 筑牢出行安全屏障

8月6日夜幕时分,宝鸡市金台区烟厂北岗广场的屏幕上,正在播放交通事故影像——刺耳的刹车声、破碎的车窗、倒地的身影……喧闹的人群瞬间安静。“从查处情况来看,暑期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逆行现象比较突出。”宝鸡市交警支队金台大队副大队长高文辉介绍,这个区域是城区交通的重要中枢,车辆穿梭频繁,每个疏忽都可能酿成大祸。

8月中旬,根据群众多次举报,宝鸡市金台区宏文路被列为“飙车炸街”重点整治区。金台大队东风路中队中队长彭远康带队设卡检查,反复叮嘱年轻骑手:“夜间行车不轰油门、不扰民、不超速,这是底线!”

同一时间,榆林市高速北出口灯火通明。榆林市交警支队高交陕蒙大队榆林北中队中队长王洋正带队核查货运车。“‘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是查处重点。”王洋说。核查过程中,民警核验证件、检查轮胎,发现超载立即引导至卸货场对司机进行处罚和教育。

6月至8月,全省摩托车未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现象突出。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4117起,其中,醉酒驾驶910起、饮酒驾驶3207起,查处高速公路超速同比下降约30%。

源头治理 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

8月14日,安康市汉滨区城区一处交叉路口,交警联合公路部门正在紧张作业。“这树枝得锯掉半米,不然转弯时司机看不到对向车!”一名交警指着路旁过于茂盛的树木说道。按照安康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对于遮挡视线的绿植,必须及时修剪,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源头治理不仅体现在道路环境整改上,还深入到运输企业内部。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赖林来到中石油陕西分公司安康五里配送中心仔细查看运输台账,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这辆车自暑期以来已经有3次超载记录,你们的GPS监控系统难道没有发挥作用?”负责人当场承诺立即整改。安康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协同治理,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的企业,实施约谈与曝光措施,严格执行“一超四罚”规定,让企业切实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

省公安厅交管总队数据显示,7月,全省查处超员违法3110起,9起涉及7家企业,超员违法查处量同比下降约13%,高风险运输企业数量明显减少,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最好的治疗是预防。”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宣法处政治协理员邢涛表示,“我们秉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在安全隐患酿成事故前就将其消除。”

乡间温情 交规宣传入脑入心

“大爷,农用三轮车不能拉人!”8月19日,正值韩城花椒采摘季,韩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级警长程兴华在乡间道路上拦下一辆挤满村民的“蹦蹦车”。

司机是一位老人,正打算送乡亲们去采摘花椒。程兴华没有直接开罚单,而是联系到村里组建的“两站两员”,并耐心解释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

离此不远的晒谷场边,该大队开展的“千村宣教”活动正在进行。民警用地道的关中话向村民们耐心讲解:“赶集的时候千万别占用马路,赶庙会也得注意看信号灯。”

没有生硬的条文解读,只有朴实易懂的方言劝导。这种接地气的宣传方式,让交通安全知识真正走进了村民心里。“以前总觉得挤一挤没什么大不了,上次看到邻村发生翻车事故,才真正明白交警是为我们好。”芝阳镇芝阳村村民冯纯义感慨地说。

在韩城,民警联合各乡镇、农村劝导站,携手乡镇专职交通安全员及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在主要村道、陡坡急弯等风险路段开展“大劝导”,利用“大喇叭”循环播放农村交通安全知识,在赶集日、节假日免费为群众提供出行服务,从源头上减少农用车载人现象。

“执法要有温度,管理要有人情味。”程兴华说,“只有真正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才能找到安全与便民之间的平衡点,构筑起坚实可靠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记者 惠亚洲 通讯员 朱继城 白璐)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