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地有声”系列报道

工资保证金未缴纳 大数据监督来补位

作者:记者 高虎 通讯员 杨峰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于许多农民工来说,是他们辛苦工作后能拿到工资的一份重要保障。”8月20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解瑞韬告诉记者,现在依旧有很多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较陌生,它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2024年10月,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时,敏锐地发现了定边县某在建工程未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检察官们没有局限于办理这一个案,而是联想到可能存在的类似情况。

2024年10月22日,经过初步判断,检察机关决定启动监督程序,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

“要在众多在建工程中准确找出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并非易事。传统的排查方式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存在遗漏。”解瑞韬介绍,办案中,检察机关借助了大数据的力量,调取了2024年1月以来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台账及同期工程建设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台账,随后,通过大数据模型对这两份台账进行比对分析。

大数据模型就像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快速、精准地找出其中的差异。经过比对,并经县人社局确认,检察机关发现除了最初发现的那个项目外,还有12个在建工程存在未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短短时间内,13个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全部被排查出来。

2024年10月28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社局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尽快解决这些项目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定边县人社局迅速行动,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了催缴,经过不懈努力,累计督促缴纳保证金284万余元。这笔资金的到账,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提供了坚实后盾,让他们不再为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而担忧。

然而,检察机关并没有满足于督促补缴保证金这一成果。办案检察官们进一步调查,发现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在建工程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原因。由于行政机构改革,原归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施工许可审批职能被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但在职能划转过程中,因工作衔接问题,县住建局和县行政审批局未向县人社局抄送施工许可办理信息。这就导致县人社局无法及时掌握在建工程的情况,难以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进行有效监管,从而出现了监管漏洞。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检察机关决定召开一场听证会,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和人民监督员共同商议对策。

2024年11月18日,在听证会上,各相关部门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职责和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人民监督员则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各相关行政部门达成了共识:今后施工许可办理信息将同步抄送县人社局。这一共识的达成,打通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监管提供了信息保障。

“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大数据在检察监督中的强大威力。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能够高效筛查施工许可信息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数据,精准发现监管漏洞并推送行政机关处置,实现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效率的同步提升。”解瑞韬介绍,特别是针对因行政机构改革导致的部门协同不畅等执法难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协调厘清相关部门职责,推动施工许可信息跨部门移送机制正常运转。(记者 高虎 通讯员 杨峰)

(编辑: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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