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奖励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决定》,对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给予奖励。其中,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张怡净荣获“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称号。他办理的盗版音乐作品案,主犯获刑三年、禁业五年、并处以罚款160万元。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以来,被告人甘某以其实际控制的深圳市某网络服务公司、深圳市某投资公司名义,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拷贝机批量复制通过网络等途径获取的音乐作品,制作成音乐U盘,后在抖音、淘工厂等网络销售平台对外出售。截至案发,甘某在各平台共计销售侵权音乐U盘数十万单。破案后,甘某向被害单位苏州某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0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甘某又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审理
被告人甘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音乐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根据被告人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等规定,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甘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责令甘某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从事电子音像产品相关工作;甘某退缴之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万元依法予以没收。
新城法院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发展理念,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更高水平营商环境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陈杰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