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沙筑起法治防线

——生态司法绘就陕北高原新图景

作者:记者 高虎 通讯员 周梦迎

7月的陕北高原,沙丘换上绿装,沟壑间草木渐丰。

近日,记者走进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探寻这片曾“黄沙遮天日”的土地变绿的故事,寻找法治力量为荒漠化防治筑起坚固防线的轨迹。

“‘三北’防护林工程作为世界最大的人工林生态工程,自1978年启动以来,已在西北、华北、东北构筑起一道长逾万里的‘绿色长城’。”7月8日,陕北高原检察院检察官陈波介绍道,这片横跨13个省、市、自治区的防护林体系,不仅肩负着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重任,并且像一道生态屏障,守护着黄河中上游的脆弱流域。它通过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减少了风沙对黄河沿岸土地的侵蚀,为遏制荒漠化扩张提供了根本性支撑。

 

陕北高原检察院就某自然保护地遗留油气开采设施一案召开听证会。 通讯员 王雨怡 摄

2023年5月,陕北高原检察院办案团队调查发现,作为陕西省“三北”防护林建设的重要地区,榆林市内存在多起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收购盗伐、滥伐木材的违法案件线索。随后,办案团队展开实地调查,结果显示,榆林市4地区林业主管部门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普遍未建立原料台账、未核查木材来源合法性。针对这一情况,陕北高原检察院依法立案4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份,同时针对行业普遍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我们既要堵住非法木材的‘出口’,更要筑牢森林资源保护的制度防线。”陈波表示,通过督促监管部门完善台账制度、强化来源核查,有效遏制了破坏防护林的违法行为,让“绿色长城”的根基更加稳固。

子午岭作为“三北”防护林体系的关键节点,既是黄土高原的“天然水库”,也是野生动植物的乐园。2023年7月,陕北高原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抓手开展的系列生态修复行动,成为法治防治荒漠化的典范。

办案检察官王永亮告诉记者,在排查中,陕北高原检察院发现子午岭某自然保护地内遗留的油气开采设施,存在污染土壤和水土流失风险,可能加剧土地荒漠化。今年5月,该院通过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督促多部门联合整治,最终拆除全部遗留设施,恢复土地原貌,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横穿保护地的旅游公路未开展环评、割裂动物栖息地的问题,陕北高原检察院固定证据后推动行政机关增设动物天桥与地下涵洞。“通道贯通后,野生动物迁徙恢复常态,植被通过动物传播种子得以繁衍,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明显增强。”王永亮说。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防治水土流失、遏制荒漠化的专项资金,其征收使用直接关系治沙成效。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涵盖榆林、延安、铜川三市,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但该区域存在水土保持补偿费欠缴突出的问题。陕北高原检察院研发大数据模型,通过数据比对,发现铜川市26家企业建设项目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24年8月,该院立案调查后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最终追缴资金164万余元。目前,该监督模型已在全省推广。

“每一分补偿费都应用在治沙一线。”陈波告诉记者,当每一笔补偿费“颗粒归仓”,就能多维系一片固沙草地、多锁住一方水土。这正是“兴业利民”的深层内涵,以司法手段保障治沙资金,让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荒漠化防治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更是一场关乎人类永续发展的接力。从“三北”防护林的“绿色长城”到子午岭的“生态屏障”,从大数据追缴的治沙资金到制度创新的深层治理,陕北高原检察院在荒漠治理的答卷上写下了法治守护的注脚。

“‘科学治沙,兴业利民’的背后,是司法力量对生态底线的坚守,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践行。”陈波表示,荒漠不会因一日之功而退去,但每一寸绿色的延伸、每一分资金的归位、每一次制度的完善,都在为未来荒漠治理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编辑: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