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汉中市留坝县人民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在秦岭山水间书写司法护佑的生动实践。
筑牢广袤森林屏障
面对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平衡难题,留坝县检察院秉持“预防性司法”理念,坚持森林资源的全方位保护,办案中既注重惩治直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又关注潜在的森林生态安全隐患。2024年以来,共办理工程建设违法占用、毁坏林地监督案件17件,督促修复被毁坏林地面积约32亩。针对某旅游环线建设存在的水土流失隐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责令责任人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消除水土流失隐患;以3300年古树“银杏王”检察监督案的办理为契机,督促主管部门对全县36棵挂牌古树建立动态数据库,压实日常管护与专业养护职责,看护好每一株绿色“活化石”。
守护一江清水永续
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立体化河湖生态检察模式,将巡河作为常态化工作落实,留坝县检察院干警累计巡河2500余公里。聚焦超标排放、违法养殖、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秦岭河湖岸线保护案件20余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河道岸线固体废物2337立方米,处理河道保护范围内乱搭乱建问题9处。针对农村污水处理短板,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全县13处站点“一站一策”改造,4处故障设施纳入生态补偿项目,规范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确保褒河出境断面水质常年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司法守护的“一江清水”正润泽秦岭万物。
捍卫万里晴空长明
以“科技+法治”双轮驱动打响蓝天保卫战,留坝县检察院干警运用无人机、检测仪等设备,对全域30余处建筑工地、10余家砂石加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堆放扬尘物料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工程车辆未冲洗等污染源,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施工现场全面安装智能喷淋系统,清理硬化施工道路,并促成全县建筑工地落实“围挡、覆盖、冲洗、硬化、绿化、监控”的防尘标准。2024年全年留坝县优良天数达361天,空气优良率98.6%,“留坝蓝”已成为全域旅游的常驻风景。
守望万物生生不息
以褒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陕西桑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中心,辐射开展生态系统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检察监督工作,留坝县检察院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七个行政单位会签《关于加强秦岭大熊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办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滥杀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10件19人。通过行刑反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对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的行为依法处理,堵塞惩治“漏洞”。建立生态修复基地,精心打造成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基地。(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陈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