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寻访瞻仰了位于汉台区河东店镇天台村的革命英烈刘光义烈士纪念碑。
在庄严肃穆的纪念碑前,汉台区检察院干警整齐列队,鞠躬默哀,详细了解了刘光义烈士的生平事迹。1933年8月,红二十九军第三游击大队成立,刘光义任侦察大队长。同年9月,第三游击大队改称为中国工农红军独立第三团,国民党即调三个团、一个特务营、地方民团“围剿”根据地,因敌众我寡,红三团化整为零,隐蔽活动,刘光义在天台一带坚持武装斗争。1934年6月,刘光义被敌人残忍杀害,年仅40岁。
汉台区检察院干警对纪念碑及周边设施进行了实地查看,详细了解了保护现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临走时督促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庄严肃穆、环境整洁。
通过此次“寻保传”活动,汉台区检察院干警深受教育和洗礼,大家纷纷表示,守护好这些红色遗址,就是守护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要持续加大保护力度,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将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转化为检察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检察事业,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汉台区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偶明红表示,“这次徒步寻访,让干警们在身体力行中感悟革命先辈的坚定信念和顽强意志。”(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靳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