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礼泉县人民法院叱干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据悉,李某与陈某于2011年依法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努力经营家庭,但双方矛盾不断。2023年6月,李某与陈某通过诉讼程序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遂于近日,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审阅了案卷,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双方情绪均非常激动,陈某认为李某有过错,不应当向李某分财产。李某则认为,陈某只是凭主观臆断没有证据就称其有过错,其不认可,应当分财产。到庭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尚有调解的可能,就对双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再次进行调解。通过与陈某单独沟通了解到,他现在因为自身疾病的原因开销较大,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李某未曾照顾过他。考虑到陈某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积极与李某沟通,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李某愿意放弃分割财产,但希望陈某给付其一定的补偿款。经过法官释法明理,陈某表示愿意给付李某10000元补偿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得以圆满结束。(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王赞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