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围绕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机制,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面向社会发布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2018—2023)。
本次白皮书发布了六个典型案例,有商洛中院审理的枣庄公益联合会诉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商南法院审理的徐某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洛南法院审理的商州区林业局不履行林业监管法定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生动体现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商洛模式”。
这六个典型案例涉及污染环境、侵权赔偿、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案件,涉及民事、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的案件类型。选取的案例均系全市首例、全省首创或者中省获奖的典型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指导性,对市县两级法院办理类似案件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据介绍,2018年至2023年,商洛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691件,审结688件,结案率99.56%。其中刑事案件485件、民事案件35 件、行政案件171 件。上述案件中涉及公益诉讼案件11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8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
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表示,商洛两级法院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最严生态保护观,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探索拓展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方位、立体式加大秦岭生态保护的司法力度,争当秦岭生态卫士,开创环资审判新局面。(记者 李煜)




